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 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 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的情况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部分暂时闲置的情形。
三、 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品种
在授权期限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计划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
(四)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补足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实施方式
拟在上述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决定购买具体投资产品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投资产品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选择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本次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现金管理方式是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但金融市场会受宏观经济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中心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 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同时提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该项议案内容及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同意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前述额度是指现金管理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
(二)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监事会会议资料、会议审议结果、独立董事意见,保荐机构认为:亚辉龙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三) 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 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01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1年5月24日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出席监事占应出席人数的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庞世洪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与会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02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章程》并办理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已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修订公司上市后的公司章程并办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鉴于公司股东大会已对董事会进行授权,因此本次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无需再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的相关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755号文《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4,100万股,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确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由36,400万元变更为40,500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400万股变更为40,500万股。公司已完成本次发行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类型由“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于 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的实际情况,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均发生了变化,现拟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变更为《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根据公司2020年1月13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等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88575 证券简称:亚辉龙 公告编号:2021-003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以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并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9日核发的《关于同意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5号),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元),并于2021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14.8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606,800,000.00元,扣除公司不含增值税的保荐及承销费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41,334,440.7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2日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303号《验资报告》,验证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相关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情况
根据《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本次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后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由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33.44万元,低于《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投资的金额73,311.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分配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其余资金将用于项目后续投资。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11,868.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68.99万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422号)。
四、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及调整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868.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
根据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募集净额,结合公司募投项目的情况,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相应调整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对拟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出具了《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8422号)。该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868.9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1]008422号《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截止2021年4月30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其中,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
上述事项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亚辉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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