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25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开展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 名。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陈沙先生、文武超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林孝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的任期一致。(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将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 监事会。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一届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一届监事会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5月26 日

  附件:

  1、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陈沙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2004年毕业于江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本科学历。1997年至2003年,任湖南南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职员;2004年至2007年,任长阳蒙特锰业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7年至今,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15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陈沙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731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文武超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996年至2000年,任株洲市电力局王十万变电站电工;2004年至2009年任深圳康嘉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电气工程师;2009年至2016年,任公司业务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销售部部长;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销售总监兼销售部部长。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

  截止本公告日,文武超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88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孝良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真空技术与设备专业,本科学历,真空(日化)工程师。1994年至 2000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副厂长;2000年至 2012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经理;2013年至 2017年,任佛山市铱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材质部部长,兼涂层中心主任,主要负责基体和涂层的研发工作;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材质部部长。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林孝良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88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26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将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监事,该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林孝良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二届监事会一致。林孝良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5月26日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林孝良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东北大学真空技术与设备专业,本科学历,真空(日化)工程师。1994年至 2000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副厂长;2000年至 2012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程技术经理;2013年至 2017年,任佛山市铱万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技术经理;2017年至今,任公司材质部部长,兼涂层中心主任,主要负责基体和涂层的研发工作;2021年5月至今,任公司材质部部长。2018年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截止本公告日,林孝良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7,885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27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1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株洲华锐精密工具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6月10日

  至2021年6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凡符合会议要求的公司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如需委托他人代理的,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于2021年6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进行股权登记。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须在登记时间2020年6月9日下午 17:30 前送达,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三)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创业二路68号

  邮政编码:412000

  联系电话:0731-22881838

  传 真:0731-22881838

  联 系 人:段艳兰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23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5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1年5月14日以专人、邮寄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孝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陈沙先生、文武超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5月26日

  

  证券代码:688059    证券简称:华锐精密      公告编号:2021-024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已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肖旭凯先生、李志祥先生、沈程翔先生、高江雄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饶育蕾女士、刘如铁先生、潘红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饶育蕾女士、刘如铁先生、潘红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潘红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前述第二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 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此外,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 要求,符合《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将召开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宜,其中非独立 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为三年。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二、其他情况说明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易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向第一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株洲华锐精密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5月26 日

  附件:

  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肖旭凯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中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大专学历;1999年毕业于中央党校企业管理专业,本科学历;2009年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高级管理人员培训(EDP)项目结业。1995年至1997年,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一分厂职工;1997年至2001年,任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销售部区域经理;2001年至2006年,任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大区经理;2007年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肖旭凯同时兼任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肖旭凯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85,000股,并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127,22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12,220股。与高颖、王玉琴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除前述情况外,肖旭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志祥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毕业于湖南大学机电一体化专业,大专学历。1994年至1996年,任株洲渌口造纸厂生产工程师;1996年至2001年,任广州市黄埔东粤镀膜玻璃厂生产主管;2001年至2012年,任圣维可福斯(广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高级主管;2012年至2013年,任公司生产部长;2013年至2018年,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生产工作;2018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主管销售工作;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李志祥先生通过株洲鑫凯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0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沈程翔先生,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7年毕业于南京大学商学院企业管理系,本科学历;2000年毕业于复旦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系,硕士研究生学历。2000年至2001年,任天同证券研究所行业分析师;2001年至2002年,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2002年至2003年,任广州金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3年至2004年,任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总监;2004年至今,历任上海六禾投资有限公司研究总监、基金经理、董事会秘书、董事;2008年至今担任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总监、董事。目前兼任帝尔激光(股票代码:300776)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董事。

  截止本公告日,沈程翔先生通过苏州六禾之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安环大六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555股。苏州六禾之谦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西安环大六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沈程翔先生为上海六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除前述情况外,沈程翔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高江雄先生,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机械设计制造专业,本科学历,机械设计工程师。2005至2012年,任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工程师;2012年至2015年,任公司设计部部长;2015年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目前主管公司研发工作。

  截止本公告日,高江雄先生通过株洲华辰星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93,462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饶育蕾女士,1964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2年毕业于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8 年至 1997 年,任中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助教、讲师、副教授;1997 年至 2005 年,任中南大学商学院金融系主任;2006 年至今任中南大学金融创新研究中心主任。目前兼任蓝思科技(股票代码:300433)独立董事,湖南黄金(股票代码:002155)独立董事,国科微(股票代码:300672)独立董事,中惠旅智慧景区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长沙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饶育蕾女士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潘红波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学术类),武汉大学珞珈青年学者,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访问学者。2007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财务管理专业,博士学历,注册会计师。2007年至2009年,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讲师;2009年至2014年,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2014年至今,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2015年5月被评为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博士生导师;2018年3月任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主任。目前兼任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同行评议专家;兼任长江证券(股票代码:000783)、天壕环境(股票代码:300332)、兴民智通(股票代码:002355)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潘红波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刘如铁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6年毕业于中南大学材料学专业,博士学历。1998年-至今,历任中南大学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2015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2019年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如铁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