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71 证券简称:和远气体 公告编号:2021-036
持股5%以上的股东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9,507,92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5.94%)的股东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阳鸿朗”)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5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96%)。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长阳鸿朗出具的《关于和远气体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长阳鸿朗拟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长阳鸿朗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长阳鸿朗持有本公司9,507,926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94%。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拟以二级市场集中竞价减持的方式。
4、减持时间区间:
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12月17日)。
5、 减持数量及比例:
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为不超过1,5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6%。
具体减持数量根据市场情况而定,若此期间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息除权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6、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自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作相应调整)。
7、长阳鸿朗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承诺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长阳鸿朗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全部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长阳鸿朗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长阳鸿朗出具的《关于和远气体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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