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2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4日与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川育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业务收购协议的终止协议》。2021年5月24日,公司收到侯毅先生通知,侯毅先生2021年5月21日与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终止协议》。经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相关合作。
一、协议签订情况
(一)2020年5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0-043),公告内容显示:2020年5月17日,侯毅先生与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权收购之合作协议》、《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2.35%股份之表决权委托协议》,根据协议,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包括但不限于表决权委托及/或受让股份、参与定增、二级市场增持等方式取得标的公司控制权,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向公司和侯毅先生提供财务支持,侯毅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257,507,8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5%)的表决权全部委托至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行使。
(二)2020年10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出售铝塑膜业务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1),公告内容显示:2020年10月18日,公司与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川育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业务收购协议》,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50.20%的股权。
二、终止合作原因说明
上述协议签署至今,相关协议涉及的合作内容未有实质性推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审慎研究,并与相关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上述合作。2021年5月21日,侯毅先生与公司与银川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关于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协议及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终止协议》;2021年5月24日,公司与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银川市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川育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业务收购协议的终止协议》。
三、终止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目前,相关协议涉及的合作内容未有实质性推进,上述合作协议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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