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21-0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710.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47.71%,请投资者关注有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淮南市兴南置业有限公司(简称“淮南兴南”)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淮南春风南岸项目发展,公司持股70%的子公司淮南兴南向鲲鹏(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简称“鲲鹏保理”)申请8,000万元保理融资,期限12个月。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8,000万元。
2、为中山锦泽置业有限公司(简称“中山锦泽”)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广州中山时方花苑项目发展,公司持股41.25%的子公司中山锦泽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简称“光大银行中山分行”)借款50,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持股41.25%的子公司江阴苏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中山锦泽10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50,000万元。
3、为乌鲁木齐金瑞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金瑞盛达”)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乌鲁木齐铂悦府项目发展,公司持股52.5%的子公司金瑞盛达向新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疆银行”)借款15,000万元,期限36个月。公司持股75%的子公司乌鲁木齐新锦置业有限公司质押其持有的金瑞盛达70%股权,公司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15,000万元。
4、为南充世纪城(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南充世纪城”)提供担保事宜
为了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南充世纪城向独立第三方盐城市中梁信(简称“盐城中梁信”)借款20,000万元,期限30天。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锦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重庆锦腾”)为有关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20,000万元。
公司2020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宝昱等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有关情况详见2020年11月1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 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注1: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注2: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可使用担保总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淮南市兴南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7月22日
注册地点:淮南市田家庵区山南新区淮河大道西侧广弘城14栋-23栋商业124
法定代表人:鞠文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45,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租赁经营。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中山锦泽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2月21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11号三楼329
法定代表人:桂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1,960.78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公路工程建设活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会议及展览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社会经济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3、乌鲁木齐金瑞盛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10月18日
注册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东路222号南湖小高层商住楼1栋1层商铺1-4层FQU-4264
法定代表人:王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东情况:
关联情况: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有关公司股东无关联关系。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4、南充世纪城(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4月15日
注册地点:南充市顺庆区清泉坝中南城一区4号楼3层306号
法定代表人:张宽权
注册资本:人民币19,619.6196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100%股权。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信用情况良好。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四、担保文件的主要内容
1、为淮南兴南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鲲鹏保理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鲲鹏保理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8,000万元。
(3)保证范围:债权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赔偿金、综合费用、服务费、保证金、鲲鹏保理为实现债权及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拍卖费、评估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财产保全费、过户费、查询费、鉴定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次日起三年。
2、为中山锦泽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光大银行中山分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光大银行中山分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50,000万元。
(3)保证范围:中山锦泽在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应向光大银行中山分行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为金瑞盛达提供担保事宜
(1)协议方:公司,新疆银行
(2)担保主要内容:公司与新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15,000万元。
(3)保证范围:金瑞盛达有关借款合同项下应向新疆银行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手续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差 旅费、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4)保证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金瑞盛达履行关借款合同项下债务到期日或垫款之日起另加三年。
4、为南充世纪城提供担保事宜
(1)担保方:重庆锦腾
(2)担保主要内容:重庆锦腾出具《担保函》,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20,000万元。
(3)保证范围:有关借款协议项下南充世纪城应当向盐城中梁信支付的全部款项。
(4)保证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向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上述公司发展需要,目前上述公司经营正常,偿债能力强,担保不增加公司风险。对于为非全资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采取要求被担保对象的其他股东向公司反担保等措施,控制公司风险。提供担保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六、公司担保情况
提供有关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10.9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247.71%。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3.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的46.39%;逾期担保金额为0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0元,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为0元。
七、备查文件
1、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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