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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916              证券简称:浙商银行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20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1年5月25日在杭州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共15名,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并参与表决的董事共9名,其中胡天高董事、戴德明独立董事和廖柏伟独立董事以电话形式参会。王建董事和朱玮明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任志祥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郑金都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童本立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汪炜独立董事因其他公务安排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周志方独立董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表决。高勤红董事、楼婷董事参加会议,但因提名股东股权质押的原因,均不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沈仁康董事长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5年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通过《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普惠小微金融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通过《关于召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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