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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收到《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公告

  证券代码:603717       证券简称:天域生态       公告编号:2021-04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天夏景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夏”或“申请人”)与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关于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一案,遵义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书[案号:(2020)遵仲字第1025 号],裁决被申请人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申请人支付设计费人民币 12,452,080 元,并承担以12,452,080元为基数,自本裁决书作出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05月06日披露的公告编号为“2021-034”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涉及仲裁的进展公告》)。

  截止5月19日,被申请人尚未履行上述裁决书确定义务。鉴于前述情况,上海天夏已向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前述裁决书。2021年05月25日,上海天夏收到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强制执行申请已被受理。

  一、案件执行情况

  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收到上海天夏提交的本案强制执行材料,经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决定立案。

  二、本次公告的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裁决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裁决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域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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