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666 股票简称:平煤股份 编号:2021-05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5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函【2021】0444号《关于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增资集团财务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以下简称“《工作函》”)。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增资集团财务公司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收到《工作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对《工作函》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由于《工作函》中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意见目前正在内部审核阶段,为确保回复内容的准确和完整,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函件,延期时间不超过5个工作日,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公司将积极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全力推进相关回复工作,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回复文件并进行披露。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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