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00 证券简称:TCL科技 公告编号:2021-061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简称:TCL定转2
2、债券代码:124017
3、当前转股价格:7.88元/股
4、转股期起止日期: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11月29日
一、本次定向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概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21号文核准,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向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发行511,508,951股股份、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相关资产。同时,向20名特定对象发行了2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6亿元。
2、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出具的《证券登记证明》,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26,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已完成登记。
3、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11月29日。
二、“TCL定转2”转股的相关条款
1、债券简称:TCL定转2
2、债券代码:124017
3、发行张数:26,000,000张
4、票面金额:100元/张
5、债券利率:第一年0.5%,第二年0.1%
6、债券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2年,即2020年11月30日至2022年11月29日
7、转股期限: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11月29日(2021年5月30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即转股期限为: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11月29日)
8、当前转股价格:7.88元/股
三、转股股份来源
公司于2019年1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年2月14日披露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回购报告书》(以下简称“《回购报告书》”)。依据《回购报告书》,公司回购公司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和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截至2020年1月10日,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565,333,922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5)。
公司将利用上述部分回购股份进行“TCL定转2”的转股,公司将回购股份用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不会稀释公司现有股东持股比例,在转股过程中出现回购股份不足的情况时,公司将使用新增股份转股的方式进行转股。
四、转股申报的有关事项
(一)转股申报程序
1、持有人可以将自己账户内的“TCL定转2”全部或部分申请转换为TCL科技的股票,具体转股操作建议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主承销商或上市公司(发行人)。
2、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申报单位为“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转股数量=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按照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0.01元。
(二)转股申报时间
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即2021年5月31日至2022年11月2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的正常交易时间申报转股,但下述时间除外:
1、本公司股票停牌时间;
2、按有关规定,本公司申请停止转股的期间。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冻结及注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转股申请确认有效后,将记减(冻结并注销)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转债余额,同时记增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相应的股份数额,完成变更登记。
(四)转股过程中的有关税费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过程中如发生有关税费,由纳税义务人自行负担。
(五)转换年度利息的归属
“TCL定转2”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2020年11月30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五、转股价格及其调整
(一)转股价格
“TCL定转2”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00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7.88元/股。调整原因如下: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21年3月10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13,546,581,599股为基数(总股本14,030,788,362股减去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484,206,763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2元(含税)。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1年5月19日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0-050)。
根据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公司调整 “TCL定转2”的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
TCL定转2:[8.00元/股(调整前转股价)-0.12元/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7.88元/股(调整后转股价)。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5月19日生效。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法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事项,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亦将根据有关交易规则进行相应调整,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示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有效的转股价格,n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为配股率,A为配股价,D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有效的转股价格。
(三)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1、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如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该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不低于审议该次修正条款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90%孰低者。
2、转股价格向上修正条款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提交转股申请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150%时,则当次转股时应按照当期转股价的130%进行转股,且当次转股价格最高不超过初始转股价格的130%。
投资者如需要了解更多“TCL定转2”的相关条款,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修订稿)》。
(四)转股数量
可转债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计算结果舍去小数取整数)
其中:V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金额;P为当次转股价格。
申请转换成的股份数量须为整数。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在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及应计利息。
六、咨询
主承销券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联系人:彭晓晖
电话:0755- 23835239
发行人: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中山园路1001号TCL科学园国际E城G1栋10楼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谢德胜
电话: 0755-33311666
特此公告。
TCL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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