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45 证券简称:安井食品 公告编号:临2021-06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41号)核准,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7月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 元,共5,000,000.00张,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7,350,000.00元,已于2018年7月18日全部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ZA1541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及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四川安井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安井”)、民生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阳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无锡华顺民生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民生”)、民生证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如下:
鉴于公司首期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首期可转债募投项目”)均已实施完毕,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将首期可转债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相关规定,由于公司节余募集资金低于募集净额的5%且低于500万元,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述所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福建安井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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