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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收购金宁微波100%股权的 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629         证券简称:利通电子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7日披露了《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收购金宁微波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现将有关情况及风险补充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收购事项审批和支付安排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披露的关于南京金宁微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宁微波”或“标的公司”)57.53%股权的转让信息,本次转让在确认受让方后,需要将基本情况报国防科工局备案,备案通过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备案未通过的,转让方终结本次交易,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无息返还。

  若交易双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北交所将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受让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届时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全额一次性支付本次交易款项。

  截至2021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账面资金为15,362万元,其中受限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保证金)为6,518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602万元,短期借款为48,700万元,本次交易全部价款为9,387万元,交易完成后公司资金面可能较为紧张。

  因此,本次交易能否最终成功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且支付安排将进一步加剧公司资金链紧张程度,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二、交易完成后的整合风险

  由于公司目前与金宁微波在业务特点、经营方式、企业文化、组织模式和管理制度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且公司前期在相关领域无经营经验,因此公司与金宁微波的整合能否达到互补及协同效果以及所需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未来,若公司未能顺利整合标的公司,可能会对标的公司的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从而给公司带来业务整合及经营管理风险。

  由于标的公司的军工业务与公司原有业务在客户群体、经营模式、盈利要素和风险属性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若公司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不能有效满足各项业务的发展需要,将可能导致部分或全部业务的发展受到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公司后续将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本次交易关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和披露程序。《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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