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D39版)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亿利洁能按照合同约定偿还到期借款本息,我们未发现对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7. 年报及会计师专项意见显示,公司2020年发生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8,433.91万元,主要为合并迎宾廊道和亿源新能源前发生的非经营资金占用,截至报告期末已全部收回。同时,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账面关联方应收项目余额(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和其他非流动资产)合计1.15 亿元。请公司:
(1) 补充列示上述关联方应收款项的账龄分布情况、坏账计提、形成原因、交易背景等,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的情况;
【公司回复】
截至2020年末,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项目主要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产生,不存在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应收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亿嘉环境、生态科技、水务公司、富水化工等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金额:万元)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金额:万元)
注:华陆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新杭能源的参股股东,神华亿利、亿利冀东水泥是公司的参股子公司,属于根据会计处理的关联方,不属于上市公司股票监管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
亿嘉环境,水务公司、生态科技、富水化工等关联方既是公司的客户又是公司的供应商的主要原因是上述关联交易是由公司各个不同经营主体在各生产环节产生的采购和销售业务。亿嘉环境、水务公司均坐落在公司库布其工业园区,其中,亿嘉环境主要为公司提供污水处理服务,将处理后的回用水销售给公司,同时亿嘉环境处理污水过程中的高浓盐水处理、所需的蒸汽、电及生产用备品备件由公司提供;水务公司主要向公司提供生产用水,公司向水务公司提供蒸汽、电等;生态科技坐落在公司达旗工业园区,以生产包装物及新型塑业门窗、管材为主,公司向生态科技购买PVC产品的包装物,生态科技向公司购买PVC用于生产管材;富水化工生产工业盐,向公司销售工业盐,公司物流公司为富水化工提供物流运输服务。
亿嘉环境、水务公司也为周边其他无关联关系化工企业提供服务,定价方式为市场化定价。生态科技和富水化工所提供的产品均非主要材料,该市场竞争充分,价格透明,故定价方式也为市场化定价。
(2)核实并说明除前述合合并迎宾廊道和亿源新能源前发生的非经营资金占用外,公司是否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公司回复】
经公司自查核实,除追溯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迎宾廊道和亿源新能源前发生的非经营资金占用外,不存在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获取公司股权结构图和公司提供的关联方清单,初步确定存在的关联方;检查了关联方应收款项形成的相关合同协议、交易情况;核查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分析检查其定价的合理性,并查询公开市场的价格进行对比分析;复核了关联方应收款项的账龄并重新计算的对应的坏账准备。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亿利洁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已在随年报一同披露的《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中充分披露,我们未发现公司关联方长期占用资金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8. 公开资料显示,公司控股股东亿利集团近期主体及相关债项信用等级下调为AA。请公司及控股股东核实并补充披露:
(1)结合亿利集团资产负债率、未来一年内到期的债务、相关偿债指标等情况,说明其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及具体安排,并分析是否存在偿债风险;
【公司回复】
截至2020年末,亿利集团资产负债率59.92%,较2019年降低3.61%。2020年度末相关偿债指标分别为:流动比率0.91;速动比率0.75;利息保障倍数1.04;现金利息保障倍数1.53;EBITDA利息倍数1.74。
2021年亿利集团(合并报表)到期的债务主要包括票据42.8亿元、短期借款101.04亿元,长期借款16.82亿元、债券16.23亿元、融资租赁款10.32亿元,其中,到期债券16.23亿元已完成兑付。截至目前,亿利集团经营运作正常,尚无到期未还贷款,未来到期债务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授信循环使用续作、经营性净现金流、资产变现收入、投资收益及其他收入等,其中票据和短期借款用已有银行授信循环续作,长期借款和融资租赁款用经营净现金流、资产股权变现收入等资金偿付目前亿利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偿债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未发生影响其不能按时偿付到期有息负债的重大不利事件。
(2)自查与控股股东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是否存在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可能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公司回复】
经公司自查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交易和资金往来,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可能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关联方交易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获取并检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间的大额收付记录,并核对至银行账户记录;获取了合并范围内主要公司的公章用印审批明细,查阅了用印用途;打印《企业信用报告》查阅了对外担保情况。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8.(2)的回复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我们未发现亿利洁能存在未披露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可能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关于财务数据
9. 年报显示,2020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8.87亿元,同比增长24.55%。请公司结合投资活动现金流支出的具体流向、前五大交易对手方、是否为关联方、交易对价公允性、形成资产的具体情况等,说明新增大额投资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1) 本期“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报表金额188,689.34万元,其中前五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本期“投资支付的现金”金额6,000.00万元,系公司根据联营企业内蒙古库布其生态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约定缴付的注册资本金。
(3)本期“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金额74,925.14万元,系公司支付的收购迎宾廊道60%股权和亿源新能源100%股权的股权转让款项。
(4)本期“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194.45万元,系支付的期货保证金。
公司2020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18.87亿元,其中公司于2020年12月31日支付上海亿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亿鼎”)热电资产组融资租赁款14.53亿元。该热电资产组资产未设有抵押,公司自2016年一直租赁经营该资产组,本着长期合作,且为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相关规定,公司从原经营性租赁变更为融资租赁方式,于2020年12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热电分公司重新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与上海亿鼎重新签署《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十年,租金为18,084.72万元/年,租金可选择按期支付或一次性支付,租赁资产租赁届满,固定资产所有权归热电分公司所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亿利洁能关于分公司重新签署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公司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均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方回避表决,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规范运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取得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底稿,重新编制、测算、检查其准确性,并对现金流量表项目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进行分析比对;获取并检查了关联方股权收购、热电资产组融资租赁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相关决策文件、股权转让及融资租赁协议,检查了相应的支付对价的凭据;获取并检查了其他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协议、相应的审批单据及银行流水等。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亿利洁能本期投资项目真实,新增投资具有合理性。
10. 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达8.16亿元,其中,预付煤炭资源款3.06 亿元,预付土地出让金1.7亿元,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1.64 亿元,预付土地租赁费1.02亿元。前期公司披露的2018年度年报问询函回复公告显示,上述煤炭资源款形成于2013年12月,交易对手方为锋威光伏。请补充披露:
(1)上述煤炭资源权证当前办理进度、历经7年尚未取得上述煤炭资源的原因与合理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及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并说明近5年锋威光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中预付煤炭资源款3.06亿元,是公司受让内蒙古锋威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什拉乌素地区1.536亿吨配套煤炭资源,受让后,主要由转让方负责办理相关配煤指标及后续权证手续。煤炭资源权证审批流转部门较多、办理程序复杂,周期复杂,多数公司办理手续都在3年及以上时间,近五年来,国家及当地的煤炭资源政策发生较多变化,办理煤炭资源相关手续的程序流程也多次更改。从2017年开始内蒙古自治区出台多项文件,进行配煤资源清理整顿。根据内蒙古国土资源局、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等部委印发文件,锋威光伏配置的石拉乌素矿井,应配置资源量2.8275亿吨。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20年煤炭倒查,所有相关煤炭资源审批手续暂停办理,其申报审核文件暂停,待核查结束后重新申报办理相关煤炭确权手续。
内蒙古自治区开展20年煤炭倒查工作还在持续中,相关煤炭资源配置确权工作相对滞后,尚未获得最终相关核查结论。煤炭核查结束后,公司将尽快督促解决该项煤炭资源问题。若煤炭核查工作结束后,公司不能获得相关权益,而导致公司出现损失,为保障公司利益,公司将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煤炭资源矿业权价款有关问题的通知》,该煤炭资源属于优质动力煤,参照价格表:1.536×6 =9.21亿元,目前判断不存在减值。
除此之外,锋威光伏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无关联关系,近五年来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资金往来及其他业务往来。
(2) 其他大额预付款项的形成原因、交易事项,预付对象及关联关系,预计取得相关预付款所对应资产或服务的时间。
【公司回复】
公司其他大额预付款项的形成原因、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
(1)针对预付煤炭资源款:了解了交易背景,取得并检查了相关协议等支持性文件;通过对管理层的访谈,了解了相关煤炭资源落地确权的可行性;从公开信息查询了相关煤炭资源矿业权指导单价,结合公司的煤炭资源配置量,与账面价值进行了对比;向交易对方进行了函证确认。
(2)针对预付土地出让金:获取了政府同意建设南物流通道相关的批复资料;检查了支付农民土地款项的付款凭据;在前期访谈达拉特旗交通局的项目主管的基础上,本期与公司管理层了解了项目进展情况,并获取了相关支持性文件。
(3)针对预付工程、设备款等:抽查了相应的付款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与实际支付情况进行了分析比对,并检查的对应的银行流水;对大额预付款项执行了函证程序。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亿利洁能上述预付煤炭资源款未出现减值迹象。
11. 年报显示,公司期末应收账款14.98亿元,同比增长25.67%。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达51.72%。年末坏账准备余额8744.88万元,占应收账款余额比例为5.52%,同比下降1.55个百分点。请公司补充披露:
(1) 前五大应收账款的客户名称、账龄、金额及占比、交易背景及对应产品、是否关联方等;
【公司回复】
公司前五大应收账款的客户及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并结合期后回款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回款风险;
【公司回复】
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款延后支付所致。近年来,国内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发展迅速,导致国家财政部发放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一定的滞后,符合行业惯例。
期后回款情况:上述应收账款含可再生能源补贴款,库布其生态于2021年3月收到37,024.21万元,可再生能源补贴存在一定的滞后,但不存在回款风险。
公司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3)坏账计提是否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公司回复】
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外,根据以前年度与之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的预期损失率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2020年度,公司应收坏账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与同行业对比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如下:
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根据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账面金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单位:万元
2021年3月,库布其生态收到补贴款37,024.21万元,提前回款,按照历史预计回款期以及参照国债利率,信用损失率同比减少1.76个百分点。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如太阳能(000591.SZ)、正泰电器(601877.SH)、上海电力(600021.SH)、大唐发电(601991.SH)等会计政策,坏账计提政策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由上表可见,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太阳能、正泰电器、上海电力及大唐发电等对上述应收款项组合均未计提坏账准备,公司按照应收可再生能源补贴款账面金额与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较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更为谨慎。
③ 公司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是根据各账龄阶段回款情况进行应收账款迁徙率计算,并考虑前瞻性因素影响,确定各账龄阶段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④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泰化学(002092.SZ)、君正集团(601216.SH)的坏账计提政策比较情况如下:
上述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均按照五年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使用迁徙率模型,以历史违约率为基础根据前瞻性估计,在此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与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基本一致,且相较于上述两家同行业公司5年以上全额计提坏账相比,公司3年以上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更加谨慎。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但: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结合行业特点及信用风险特征,评价管理层制定的相关会计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于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以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对于按照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检查账龄、逾期等关键信息,评价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并与同行业上市公司进行了比对分析;获取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算表,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相关的假设及前瞻性调整因素,重新计算预期信用损失金额是否准确。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亿利洁能与前五大应收账款的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账龄1年以上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较高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惯例,不存在明显的回款风险;账面坏账计提充分,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较大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12. 年报显示,年末预付账款4.04亿元,其中预付款项前五名所涉金额合计1.08亿元,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的26.7%。年末其他应收款3.6亿元,主要系应收股权转让价款3亿元,账龄1-2年,已计提坏账准备567万元。此外,核销其他应收款1752.79万元,资金性质为货款,核销原因系涉诉款项,难以收回。请公司补充披露:
(1) 预付款项前五名的具体对象、是否为关联方、对应的预付账款金额、形成原因、对应产品或服务的交付进度及后续安排、是否符合相应合同约定等,并结合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说明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对象均非公司关联方,相关预付款项形成原因均为公司持续经营业务,前五名交易对方的经营、资信、存续状态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不存在减值迹象。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 上述股权转让款的具体情况,包括交易对方、是否为关联方、交易标的、金额、合同付款安排、款项长期未收回的原因、是否涉及应披露未披露事项等,并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根据合同条款安排,第一期转让价款:安源西煤矿取得《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两日内,购买方(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向亿利洁能支付首付款50,000万元;第二期转让价款:自安源西煤矿整合事项获得相关主管政府部门全部批准文件两日内支付20,000万元;第三期转让价款:获得覆盖安源西煤矿及安源西煤矿矿区范围的《采矿许可证》支付20,000万元。
对于已经满足收款条件的,公司已收到相关款项,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开展20年煤炭倒查,安源西煤矿整合的相关政府手续仍在推进中,公司在取得部分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后,交易对方支付了部分二期转让款,剩余款项在完成相关节点后将按合同约定收款,相关前期条款在后续执行中未发生变更,不涉及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坏账准备计提,截至资产负债表日该笔应收股权转让款尚未到协议约定收款期,根据账面余额与未来现金流量折现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在现金流量折现时,综合考虑了相关风险,年末计提坏账准备余额567万元,计提比例相对充分。
(3) 相关核销款项的客户名称、金额、业务背景、账龄、核销原因及合理性、与公司及控股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是否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回复】
相关核销款项的业务背景、金额、核销原因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
(1)针对预付款项:获取并检查了相应的付款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条款与实际支付情况进行了分析比对,并检查的对应的审批手续及银行流水;对大额预付款项执行了函证程序。
(2)针对股权转让款:获取并检查了股权转让的股东会决议及相关决策文件、股权转让协议,检查了相应的回款凭据、及对应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对项目进展情况向公司管理层进行了访谈,公开信息查询了内蒙古汇能煤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营状况,评价了信用风险,并进行了函证。
(3)针对核销款项:获取并检查了形成相关往来款项的合同、付款单据,及诉讼、判决等相关资料,并从公开信息查阅了鄂尔多斯市神远煤炭有限公司的经营状况,判断收回的可能性;检查了亿利洁能针对该款项履行的核销程序及相关资料。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亿利洁能预付款项前五名不存在关联关系、预付款项符合相应合同约定,不存在减值迹象;上述股权转让款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坏账准备计提充分;核销的鄂尔多斯市神远煤炭有限公司款项具备合理性、与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13. 年报显示,本年度研发投入2.14亿元,同比增长56.57%,均已费用化。其中,人工费5,272万元,同比增长6.54%,而研发人员人数297人,同比下降58%。本年度发生销售费用2854.9万元,同比下降93.73%,当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2%。附注显示销售费用下降主要系执行新收入准则,将运输费用转入营业成本列示所致。此外,公司销售人员61人,人数同比减少68%,销售人员费用同比下降30%。请公司补充披露:
(1) 研发费用中人工费与人员规模反向变动的原因;
【公司回复】
经自查核实,因年报编制过程中工作人员统计失误,经核实研发人员统计有误,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未统计,需修正年报相关数据。2020年实际研发人数686人,较上年同期减少25人,下降的原因是公司报告期为精准研发团队技术水平,相应调整部分研发人员。2020年人工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3.47万元,主要是研发项目增加所致,2020年研发项目165项,较上年同期98项增加67项,相应增加了分摊的研发工时费用。因此不存在人工费用与人员规模反向变动的情况。更正后的研发费用投入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亿利洁能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的修订公告》以及《亿利洁能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版)》。
(2) 研发费用对应的具体项目、投入金额、实施进展、形成的成果及与公司主营业务的相关性,以及会计处理依据;
【公司回复】
研发费用投入与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密切相关,研发项目均已完成。形成的成果,提升生产效率,对公司生产过程中节能降耗、生产工艺、自动化水平,产品质量、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均已起到一定作用。相关会计处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报告期内销售人员大幅减少的原因,销售人员费用降幅远低于人数减少幅度的合理性;
【公司回复】
因公司人员统计失误,报告期末,公司销售人员为142人,较上年同期下降24.87%,销售人员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不断提升园区数字化、智能化管理,循环经济业务板块进一步加强优化精准具有市场开拓能力的人员,市场透明化程度提高,同时,随着2020年四季度销售市场回暖,供需关系有所改善,公司对销售人员配置有所调整,故2020年末公司销售人员人数较上年同期变动较大。报告期末,销售费用中人员费用累计发生额为1,925.2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9.69%,销售人员费用降幅与销售人员减少幅度变动程度具有合理性。
(4)剔除运输费用影响后销售费用的同比变动情况,是否与营业收入变动相匹配,如否,请说明原因与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剔除运输费用影响后销售费用同比下降30%,2020年度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0.22%,2019年度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为0.32%,同比减少0.1个百分点,影响销售费用下降的主要因素是公司积极应对疫情冲击,大力开展降本增效,优化降费,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报告期内销售人员人工费用及运营费用均有所减少。营业收入同比变动增加1.72个百分点。公司不存在销售费用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情况。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
(1)针对销售费用:获取并检查了公司员工花名册及工资表,对比了销售费用-工资列支的合理性,并与上年同期进行了比对;抽查了销售费用主要明细项的入账凭据,比对分析了列支的正确性;将销售费用各明细项与上年同期进行了比对分析。
(2)针对研发费用: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与研发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检查了研发项目的立项文件、研发工艺、研发计划等资料;评估管理层所采用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通过询问负责项目研究开发的关键管理人员,了解内部治理和批准流程,获取并核对与研发项目进度相关的批文或证书;检查分析了研发费用构成的相关性和合理性;核查费用在各项目的划分依据、费用完整性和真实性,并重点关注职工薪酬及材料费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亿利洁能运输费的变动在合理区间范围内,运输费的调整符合新收入准则的规定;研发费用的增长与公司实际研发投入情况相符;不存在销售费用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不匹配的情况。
14. 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和支付其他经营性现金中,资金往来款分别达到7.4亿元和4亿元。请核实相关往来款的性质和形成原因,其中关联方往来款项的占比情况,自查是否存在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往来款项。如有,请说明具体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收到其他经营活动的现金构成及形成原因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支付其他经营活动的现金构成及形成原因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因相关往来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上述往来方名称均以字母代替。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往来款项。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对“收到其他与经营有关的现金”和“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各组成项目逐项与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和利润表项目的发生额进行了勾稽核对;结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评估其交易性质是否属于经营活动;结合银行流水及对账单、银行日记账等的检查,检查这些项目的准确性。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的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构成及形成原因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
15.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问题逐项予以核实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的意见详见本公告各问题后附“会计师回复”内容。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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