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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孙公司办理信贷业务的 进展公告(下转D40版)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26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本次借款事项概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孙公司亿利洁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于近日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奉新支行(以下简称“建行奉新支行”)申请办理不超过12,000万元信贷业务(以下简称“本次借款”),本次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7日、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对江西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2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该授权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至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决议之前持续有效。

  根据担保预计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本次为江西公司向建行奉新支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尚在公司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和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借款主要内容

  1.  借款主体:亿利洁能科技(江西)有限公司;

  2.  借款额度:不超过12,000万元,以银行审批金额为准;

  3.  借款期限: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4.  借款用途:日常经营周转或银行批准的其他用途;

  5.  担保情况: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为14,400万元;

  6.  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由董事长或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

  7. 授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以及其他授信业务等(具体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以实际审批为准);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江西公司总资产17,322.88万元,净资产9,435.7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897.20万元,净利润1,350.27万元。江西公司目前经营、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1.48%;对参股公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12.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8.26%;以上合计担保余额46.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产比例的29.7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25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洁能”)于2021年4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经公司事后审查,发现《亿利洁能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需要修订,现对已披露的原公告文件涉及的内容修订如下:

  一、 原内容:

  《亿利洁能2020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第二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修订后内容为:

  《亿利洁能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版)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的第二项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一)主营业务分析 4. 研发投入(1)研发投入情况表

  4.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二、 原内容:

  《亿利洁能2020年年度报告》第八节“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修订后内容为:

  《亿利洁能2020年年度报告》(修订版)第八节“第八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三、 原内容:

  《亿利洁能2020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二)经营模式

  ★ 清洁能源

  洁能科技牢牢把握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机遇,致力于高效清洁能源投资与运营。通过投资新建、收购兼并、产融结合、强化技术革新和团队建设,巩固核心竞争力,快速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公司通过与地方政府或工业园区、社区签订独家经营或者其他类似排他性协议,获得20-30年的能源及热力特许经营权,以 BOO、BOT、BT 等多种模式建设区域高效清洁能源系统。

  修订后内容为:

  《亿利洁能2020年年度报告》第三节“公司业务概要”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二)经营模式

  ★ 清洁能源

  洁能科技牢牢把握节能环保产业发展的市场机遇,致力于高效清洁能源投资与运营。通过投资新建、收购兼并、产融结合、强化技术革新和团队建设,巩固核心竞争力,快速推进清洁能源项目。公司通过与地方政府或工业园区、社区签订独家经营或者其他类似排他性协议,获得20-30年的能源及热力特许经营权,以 BOO、BOT、BT 等多种模式建设区域高效清洁能源系统,目前公司已有的清洁热力项目均是自检、自营的BOO或并购取得,尚未开展BOT、BT模式。

  除上述修订外,《亿利洁能2020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更或修订。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公司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培训和事前核对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27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化学”)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拟于近日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继续办理不超过48,000万元的信贷业务(以下简称“本次借款”)。本次借款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分别于2020年4月7日、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0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对亿利化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22,900万元的担保总额度,并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担保事宜。该授权在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至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作出新决议之前持续有效。根据担保预计及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本次为亿利化学向民生银行继续办理信贷业务提供担保尚在公司授权的担保额度范围和授权有效期内,公司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董事会审议。

  二. 借款主体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 2000-03-17

  3. 注册资本:113,900万元人民币

  4.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5. 法定代表人:姜勇

  6.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氯碱、聚氯乙稀树脂等化工生产及销售(不含危险品、易制毒品)、设备制造修理;国内外贸易;生产销售PVC、烧碱、盐酸、液氯、食品添加剂氢氧化钠(固体)、消毒剂(次氯酸钠消毒剂、84消毒液)(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24年4月16日);电力生产。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亿利化学总资产567,376.35万元,净资产219,367.07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8,611.17万元,净利润13,706.91万元。亿利化学目前经营、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 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1. 债权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2. 债务人:内蒙古亿利化学工业有限公司

  3. 保证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4. 被担保主债权:48,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银行审批为准

  5. 担保期限:以银行审批期限为准

  6. 担保方式:本次借款由公司以持有的联营公司国能亿利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9%股权质押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7.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亿利化学在民生银行开展的新增、续期、展期、调整、变更等贷款业务的担保手续。

  四.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控股子公司(含孙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3.6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21.48%;对参股公司(含亿利财务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12.9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的8.26%;以上合计担保余额46.5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后净资产比例的29.74%。除上述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其他担保。

  特此公告。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证券代码:600277            证券简称:亿利洁能          公告编号:2021-024

  债券代码:163399            债券简称:20亿利01

  债券代码:163692            债券简称:20亿利02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

  工作函》的回复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利洁能”)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399号,以下简称“《工作函》”),经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要求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现对《工作函》相关问题回复和补充披露如下:

  一、 关于公司经营情况

  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9.15亿元,同比增长1.72%;净利润5.18亿元,同比下降48.73%;扣非后净利润4.09亿元,同比增长55.49%。

  1. 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为12.28%,同比下降5.92个百分点。公司扣非后净利润增幅较大主要系降本增效及参股公司盈利能力提升所致。附注显示,重要联营公司西部新时代、库布其新能源(均为关联方)的净利润同比增加1.86亿元、0.5亿元。请公司补充披露:

  (1)结合上述联营公司的经营范围、2020年度业务开展情况、公司持股比例等,说明其盈利能力提升的原因、合理性以及对归母净利润的影响;

  【公司回复】

  西部新时代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新时代”)成立于2011年5月,主营投资及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公司持股比例为35%,2020年实现净利润1.3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86亿元,主要原因是其参股投资的内蒙古昊盛煤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61%)由于产量增加,投资收益同比变动增加1.89亿元。

  内蒙古库布其生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布其新能源”)成立于2018年4月,主营太阳能发电业务,公司持股比例为50%,2020年实现净利润0.7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0.5亿元,主要原因是发电量增加所致。一期200MW于2018年12月并网发电、二期200MW于2019年11月并网发电。2020年400MW全部运营并网发电,由于发电量同比增加,净利润增加。

  综上,根据公司的持股比例,西部新时代利润增加影响公司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增加0.65亿元;库布其新能源利润增加影响公司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增加0.25亿元,合计影响公司2020年度归母净利润增加0.90亿元。

  (2)结合上述情况、公司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变动、产销量变化等,量化分析毛利率降幅较高的同时扣非净利润增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产销量等变动情况如下:

  ①  主要产品的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② 主要产品产销量变化情况

  

  ③  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情况

  

  ④  毛利率量化分析-分行业

  

  分行业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5.92%,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费用-运输费用按照准则要求核算至主营业务成本3.88亿元(不追溯),使毛利率同比下降3.03%,其中:化工制造业毛利率同比下降5.21%,供应链物流同比下降0.64%,煤炭运销同比下降12.58%。另外,煤炭采掘业务上期毛利率较高,但本期相关资产或业务已转让;其他因价格或生产成本影响综合毛利率同比下降2.35%。

  ⑤  毛利率量化分析-分产品

  

  分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5.92%,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费用-运输费用按照准则要求核算至主营业务成本3.88亿元(不追溯),使毛利率同比下降3.03%,其中化工制造业产品毛利率影响较大,同比下降5.21%,主要化工产品聚氯乙烯、复混肥、乙二醇同比分别下降3.66%、8.61%、11.43%;供应链物流同比下降0.64%,煤炭运销同比下降12.58%。

  受疫情期间下游企业复工复产开工负荷低,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下的影响,主要产品聚氯乙烯销售价格同比下降2.2%、烧碱销售价格同比下降39.10%、电石销售价格同比下降3%、复混肥销售价格同比下降11.37%,乙二醇销售价格同比下降7.01个%、甲醇销售价格同比下降21.61%。

  综上,销售价格变动影响及销售运费核算至主营业务成本是毛利率下降的主要原因。

  本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4.09亿元,较上期扣非后归母净利润2.63亿元,同比增加1.46亿元,主要是公司上年度出售宏斌煤矿前,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按照资产组的销售协议价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74亿元,而该资产减值损失属于经常性损益。剔除该项影响因素后,本期扣非归母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1.28亿元。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

  (1)针对联营企业的投资:复算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计算的准确性;获取联营公司经审计后的财务报表进行分析,与联营公司的审计师执行沟通程序并获取了相应的审计报告。

  (2)针对收入、毛利: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销售、采购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对比分析了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的变化,将公司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与市场公开报价进行了比对分析;按产品类别对收入及毛利分月进行合理分析;逐项分析、核查了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并对两期数据进行了对比分析。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亿利洁能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收入、毛利率和非经常损益的变化符合实际情况。

  2. 年报显示,分产品营业收入占比最高(35.4%)的供应链物流业务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45.71亿元,毛利率1.43%,同比减少1.32个百分点。该业务主要系聚烯烃全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贸易业务,并为客户提供后续的物流配送服务,同时兼营其它大宗商品贸易。请公司补充披露:

  (1) 区分贸易与物流业务,分别列示营业收入、成本构成、毛利率及同比变动,并结合其业务模式、业务人员安排、上下游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等,说明相关业务的毛利率水平及其变动情况是否同行业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回复】

  公司供应链物流业务营业收入、成本构成及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贸易业务:

  公司深耕聚烯烃产品行业,大宗商品贸易主要产品为聚氯乙烯、乙二醇、化肥等,贸易业务模式为:采购模式,公司与上游供应商签订合同后即确定采购价格、数量及付款期限等,在付款期限内支付货款后公司可以按照合同约定的提货方式随时去工厂提货。销售模式,公司与下游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并明确销售价格、数量、质量、交货地点等。客户将货款支付到公司账户后,根据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当客户签署收货确认函或货权转移单后,取得商品的控制权,公司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

  贸易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1.48%,主要是执行新收入准则销售费用-运输费用核算至营业成本,剔除该项业务同比下降0.78%。营业收入变动幅度低于营业成本变动幅度1.94个百分点,主要是2020年受疫情爆发以及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影响,公司贸易业务大宗商品仍保持一定交易量,但受价格剧烈波动影响挤压了部分化工商品利润空间,毛利率同比有所下降。

  物流业务:

  公司物流业务模式为向大型生产企业、贸易企业等客户提供物流服务,物流公司通过公司贸易背景与上游工厂(货主)招标或者议价的模式承接对方货物运输业务,并根据不同线路签订运输合同确认运输价格;公司业务人员联系调度车辆或者运输公司拉运货物到指定地点验收,后上游工厂(货主)出具结算单物流公司确认收入,物流公司与上游工厂(货主)按照合同约定定期结算。

  物流业务毛利率同比增加2.35%,主要是公司对内降本增效,开源节流,对外拓展业务,一是主要是发运量大幅增加,提高运转效率以及铁路运价下浮价差影响运费成本;二是适时调整运输价格,同比增加营业收入。

  2020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贸易物流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综上,公司供应链物流板块毛利率水平及变动情况与同行业不存在重大差异。

  (2) 结合贸易合同的存货风险、信用政策、定价模式、结算方式等权利义务安排及新收入准则的影响,说明商贸业务的具体会计处理、相关依据及其合规性;

  【公司回复】

  存货风险:公司贸易业务采购时,根据采购合同,明确约定“采购价格、交货地点、产品质量、交货日期”等条款。贸易采购付款模式一般采用预付款模式,付款比例100%。根据合同约定条款办理验收手续,在完成交货后公司承担货物仓储和运输等风险,公司存货周转天数为4.59天,存货周转速度快,主要是公司为规避市场变动风险,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即在销售订单确定后开始采购,同时依托物流平台,快速发货,降低库存成本,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销售时,根据客户的信用评估,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产品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数量和客户预付款比例、货权转移”等条款,客户检查货物并确认交易金额, 办理提货手续,货物交付给客户并满足货权转移条件后,完成销售并确认收入。

  信用政策:贸易合同业务交易过程中,采用先款后货结算方式,不存在信用赊销业务。

  定价模式:贸易合同定价模式以市场价格为基础,根据客户的付款条件在现款现货价格基础上调整,公司能够独立决定交易对象、采购品种,通过谈判约定交易时间、交易价格、交易数量等,购销合同条款中也均无确定的收益保障条款。

  结算方式:贸易业务的结算方式以电汇和银行承兑为主。

  公司贸易合同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公司贸易业务采用预收款结算,当商品已发出、运送至客户且客户已接受,客户取得商品的控制权,确认商品销售收入。公司供应链物流业务收入按总额法确认,具体会计处理如下:公司收到客户预付款,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合同负债;该合同商品运输至约定地点,客户签署收货确认函签收该商品,客户取得了合同商品的控制权,公司确认收入:借记合同负债,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新收入准则判断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原则是: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能够控制商品的一方是主要责任人。控制的定义是“主导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财政部、国资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加强企业202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1]2号):当企业向客户销售商品涉及其他方参与其中时,企业应当评估特定商品在转让给客户之前是否控制该商品,确定其自身在该交易中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控制该商品的,其身份为主要责任人,用总额法确认收入;不控制该商品的,其身份为代理人,用净额法确认收入。按照会计准则五步法: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业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业务、在履行履约业务时确认收入。

  公司在贸易业务经营活动中,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自主确定交易价格,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所以按总额法确认收入,新收入准则不会影响公司总额法确认收入,公司不存在中间撮合业务。

  (3)贸易业务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业务金额及占比、对应产品、是否关联方、合作期限、对应的应收及预付款项余额和账龄等。

  【公司回复】

  前五大销售客户(金额、万元)

  

  前五大采购供应商(金额、万元)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供应链物流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检查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销售合同以及采购合同,分析合同条款,根据承担的义务、责任判断公司属于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检查与主要客户、供应商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或其他密切业务往来关系;查看贸易清单或明细账,访谈客户、供应商及公司业务经办人员,判断是否存在异常的交易;在抽样的基础上检查相关支持性单据,针对主要销售和采购交易实施函证程序。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亿利洁能供应链物流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3. 年报中分季度财务数据显示,第四季度实现净利润2.93亿元,占全年净利润的56.56%,环比增长760%,当期营业收入环比增长63%。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远高于当期净利润,分别为5.53倍、19.23倍、1.62倍。请公司补充披露:

  (1)第四季度净利润环比增速远高于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及是否存在年末集中确认净利润的情况;

  【公司回复】

  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环比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增速的原因主要为:同一控制合并下企业张家口京张迎宾廊道生态能源有限公司(简称“迎宾廊道”)、张家口亿源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简称“亿源新能源”),上述两家公司合计影响公司增加营业收入3.42亿元,增加净利润1.15亿元;下半年市场宏观形势向好,聚氯乙烯价格逐步回升,尤其是四季度PVC价格突破7,000元/吨的重要关口后,12月中旬价格涨至近年来的高位,公司第四季度主要产品平均销售价格高于第三季度平均销售价格。因第四季度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差异影响主要产品增加毛利额1.55亿元。

  公司于2020年4月15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收购迎宾廊道60%股权和亿源新能源100%股权事项后,积极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等工作并于2020年11月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公司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变动系产品市场行情影响。

  综上,公司第四季度净利润环比增速高于营业收入具有合理性,公司不存在年末集中确认净利润的情况。

  (2)结合采购付款、销售回款等情况,说明后三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当期净利润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回复】

  公司2020年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6.07亿元、6.56亿元、4.75亿元,二季度、三季度、四季度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亿元、0.34亿元、2.93亿元,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高于当期净利润5.53倍、19.23倍、1.62倍。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由上表可见,销售回款大于采购付款金额,分别为6.86亿元、8.21亿元、5.94亿元,是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主要因素。

  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单位:亿元)

  

  由上表可见,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项目中,主要是存货和经营性应收应付增减变动,是影响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净利润占比关系的主要原因。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

  (1)针对收入、净利润: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销售、采购业务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对比分析了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的变化,将公司主要产品及原材料价格与市场公开报价进行了比对分析;按主要产品类别对收入及毛利分月进行合理分析,并与上年同期进行了比较分析。

  (2)针对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取得公司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底稿,重新编制、测算、检查其准确性,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中各组成项目逐项与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变动和利润表项目的发生额进行了勾稽核对,并结合会计准则的规定,评估其交易性质是否属于经营活动;结合银行流水及对账单、银行日记账等的检查,核查这些项目的准确性。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亿利洁能不存在年末集中确认净利润的情况,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波动较大的原因具有合理性。

  二、关于公司货币资金情况

  4. 年报显示,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84亿元,占总资产的23.06%,同比减少18.99亿元。年末长短期借款合计69.55亿元,占总资产的19.1%,同比增加12.87亿元。全年利息费用8.19亿元,是当期净利润的1.58倍。请公司补充披露:

  (1)按存放地点列示货币资金金额,并结合日常营运资金需求等情况,说明账面存放大额资金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及其他被挪用、占用或限制权利的情形;

  【公司回复】

  公司报告期末货币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注:公司控股股东亿利集团及其关联方在过去三年未与天津金城银行发生借款业务和其他业务往来;关联方金威集团在鄂尔多斯银行有9.14亿元借款及不超过700万存款;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在鄂尔多斯银行有年末不超过100万存款。除此之外,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鄂尔多斯银行无贷款、票据及其他业务往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84亿元,公司2020年末货币资金金额较大的原因一是公司2017年“微煤雾化”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93亿元;二是公司为保障日常生产经营及投资、筹资性资金需求储备现金。

  公司主要资金需求有:其一,经营性现金需求,补充生产性流动资金,储备大宗原材料。综合考虑下游企业复工复产提升负荷展望、国家对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控制,2021年初能源类的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需加大各企业大宗原辅材料储备,提升公司终端产品的盈利能力,预计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营运资金约5亿元;其二,投资性现金需求,2021年公司不断加快推进现有循环经济与新能源等绿色产业融合,积极布局“新材料、新能源”产业,因此,一是用于现有循环经济工业园区的产品研发和新材料产业延伸,如电石尾气余热回收、乙二醇聚酯类产品研发、新肥料产品研发、新型塑业产品开发及使用等,实现产品的多元化,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产业的抗风险能力和公司盈利能力,计划实施技改投资约4亿元;二是用于光伏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预计投资及运营资金20亿元;三是筹资性资金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有息负债总额131.93亿元,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营,公司需储备部分资金,以备偿还将要到期长期借款、公司债券和融资租赁款项,降低公司偿债风险,保障公司偿债安全。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资金监管要求进行资金管理,建立资金授权使用审批制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及其他被挪用、占用或限制权利的情形。

  (2)结合新增借款用途、使用进度等情况,说明借款规模与货币资金反向变动的原因与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有息债务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由上表可见,公司短期负债在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两个科目列示,公司2020年末短期借款余额50.17亿元,同比增加10.55亿元,但应付票据余额9.53亿元,同比减少10.22亿元,主要原因是短期借款和应付票据均为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项下金融产品,公司从自身及金融机构合作需求考虑在授信范围内用信品种及结构会有所调整,因此2020年末短期借款余额增加,应付票据余额减少,金融产品结构有所变化。新增借款主要用于购买原辅材料。

  公司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29.25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38亿元。2020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总额131.93亿元,同比下降4.32亿元;货币资金余额84.00亿元,同比减少18.99亿元,货币资金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偿还到期债务和原辅材料采购等经营性支出。公司货币资金和有息负债规模均呈下降趋势,不存在借款规模和货币资金反向变动的情况。

  (3)结合存款与贷款的利率、具体使用安排、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等情况,说明账面存在大额货币资金的同时借入大量有息负债的必要性以及相关财务安排合理性;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压缩负债规模,公司有息负债呈下降趋势。2020年末公司利息费用8.19亿元,利息收入1.11亿元。存款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利率0.35%—0.385%,协议定期存款利率在1.5%-1.71%之间。短期借款利率执行浮动利率LPR3.85%上浮一定基点,长期借款利率4.75%-7.5%之间,应付债券票面利率7%,公司存贷款利率在合理区间。

  近几年国内经济压力以及资本市场债券违约事件爆发影响,民营企业融资难度加大,融资难、融资贵成为民营企业融资的普遍现象。公司长期深耕主业,为应对融资贵、融资难问题,同时为实现经营稳定增长目标,积极优化经营性现金流持续稳健运作:一是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储备货币资金补充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现金;二是为确保资金安全运营,需储备货币资金以备偿还到期债务,保障公司良好资信,维护好合作的金融机构,保持持续授信规模;三是公司业务涵盖循环经济、清洁热力、光伏发电等产业,分、子、孙公司较多,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合并范围内的分、子、孙公司共56家,业务形式相对分散,因此需要保持合理的存贷规模。

  (4)结合资金情况、有息负债规模、投融资及偿债安排,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偿债风险及相关应对措施。

  【公司回复】

  公司投融资安排详见本公告“二关于公司货币资金情况、问题4(1)公司主要资金需求”的部分内容。

  2020年末,公司货币资金84亿元,有息负债131.93亿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为81.66亿元。2021年4月,公司已完成公司债券 “14亿利02”的本息兑付及摘牌工作。对剩余的未到期债务的偿债安排,一是公司多年来已与多家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有稳定的授信规模,短期债务在授信范围内可循环使用;二是公司储备一定的货币资金,用于偿还到期债务,保证公司资金安全运作。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不存在偿债风险。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与货币资金收支、管理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打印《已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清单》以查询公司全部银行账户开设及注销情况,关注公司银行账户入账的完整性;打印《企业信用报告》,与企业借款合同、贷款入账信息、担保情况等进行了相互印证;访谈亿利洁能公司管理层,了解公司持有较大金额货币资金的意图以及未来资金使用计划,结合银行函证回函,确认是否存在“资金池”业务等方式形成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占用;对公司所有银行(含亿利财务公司)账户函证并取得回函,函证内容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账户受限情况等。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亿利洁能不存在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共管账户、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及大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我们未发现亿利洁能存在明显的偿债风险。

  5. 年报显示,年末上市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余额为39.72亿元,贷款余额为8.15亿元。财务公司受公司控股股东控制,系上市公司关联方。请公司补充披露:

  (1)在财务公司存款日均余额,并按月度列示本年度在财务公司存款的期初余额、期末余额及存取变化,说明相关存款的支取是否受限;

  【公司回复】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资金监管要求进行资金管理,公司在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简称“亿利财务公司”)的存款日均余额为39.89亿元,上述存款可随时支取,不受亿利财务公司控制,亦不存在受限情况。

  公司在亿利财务公司存款情况如下(单位:亿元)

  

  注:7、12月存款变动金额原因:变动增加主要受公司续转办银行贷款影响;变动减少主要受公司支付光伏股权收购款和原辅材料采购等经营性支出影响所致。

  公司2020年发行10亿元公司债券,公司严格按照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约定对专项账户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将该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债券募集资金专款专用,严格存放在指定的银行,未存放到亿利财务公司。

  上述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① 公司债券“20亿利01”募集资金50,000万元,在一次性扣除发行费用500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到期债券“12亿利01”,上述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公司建立了偿债资金专户,账户名称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为631900661,开户银行为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长椿街支行。② 公司债券 “20亿利02”募集资金50,000万元,在一次性扣除发行费用500万元后,剩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确保本期债券本息按期兑付,公司建立了偿债资金专户,账户名称为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账户为10273000000775962,开户银行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魏公村支行。

  (2)结合财务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公司与其资金往来情况、相关内控和风险防范制度,分析说明存放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性,并结合相关存贷款利率等情况,说明是否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

  【公司回复】

  亿利财务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注册资本50亿元,截至2020年末经审计的主要经营数据为:总资产175.63亿元,净资产54.43亿元,营业收入0.26亿元,净利润0.34亿元,亿利财务公司经营、信用状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及履约能力。

  公司严格相关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关于财务公司风险监测指标以及规范运作,同时,公司制定了《亿利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在亿利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资金风险处置预案》,进一步规范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亿利财务公司的交易,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公司在亿利财务公司存款资金风险,切实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

  公司在亿利财务公司的存款执行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利率0.385%,协议定期存款利率为1.5%—1.71%。 2020年度,公司在亿利财务公司本期取得存款利息收入0.42亿元。亿利财务公司对本公司及子公司票据贴现发生额24.15亿元,公司贴现息率年化5%,贴现息0.4亿元,年末应付票据余额8.15亿元,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列报为短期借款。公司在亿利财务公司存贷利率水平符合市场存贷利率水平,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关联方利益输送情况。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于:延伸到亿利财务公司,查阅其吸收存款等账目,检查其账列亿利洁能合并范围内公司存款与亿利洁能汇总存款金额是否相符;获取亿利财务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将亿利洁能存放亿利财务公司款项总额、从亿利财务公司借款总额与亿利财务公司财务报表相关数据比较,分析亿利洁能对亿利财务公司的资金贡献率及亿利财务公司对亿利洁能的资金支持率,并结合有息负债规模进一步分析存放亿利财务公司大额款项的合理性;对公司所有在亿利财务公司开立的账户进行了函证并取得回函,函证内容包括银行存款余额、账户受限情况等;就亿利洁能公司货币资金情况与治理层沟通。

  基于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在亿利财务公司月度期末存款余额与我们在执行亿利洁能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信息一致,在亿利财务公司相关存款的支取不受限。

  6. 年报显示,公司年末受限资产147.05亿元,占净资产的94%。其中,货币资金6.65亿元因保证金、存出投资款及银行账户冻结受限,固定资产87.52亿元因抵质押及融资租赁受限,长期股权投资42.09亿元存在股权质押。请公司:

  (1)列示货币资金受限的原因及金额,并说明银行存款被冻结的具体情况,包括相关事件的起因、进展、对上市公司的影响等,明确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

  【公司回复】

  公司货币资金受限金额6.65亿元,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6.27亿元;保函保证金0.03亿元;期货保证金0.29亿元;定期存单质押0.05亿元;合同纠纷司法冻结69.51万元。

  2020年末,公司受限货币资金中银行存款冻结金额为69.51万元,系因公司控股孙公司亿利洁能科技(金乡)有限公司(简称“金乡公司”)与施工方结算未达成一致意见而产生的合同纠纷,涉诉金额69.51万元(与冻结金额一致),目前双方正在进一步沟通中,冻结额度已由2020年年末的69.51万元降低至35万元。本事项涉及冻结的账户为公司孙公司金乡公司的银行账户,并非本公司主要银行账户,且涉诉金额、银行账户冻结金额均未达到信息披露标准,金乡公司2020年度营业收入为0.27亿元,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均不够成重要影响,本次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2)逐项披露相关抵质押借款的形成原因、借款主体及其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相关偿付安排等;

  【公司回复】

  截至2020年末,公司短期借款余额50.17亿元,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余额29.25亿元。借款过程中形成抵质押的原因主要为近年来民营企业在银行信用融资难度较大,在办理存量贷款续展时,要求追加相关抵质押品作为增信措施。公司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的借款主体全部是公司及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孙公司。公司抵质押的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到期足额还本。具体情况如下:

  ① 短期借款:

  

  ②长期借款

  

  综上,抵质押借款均按照借款主体及合同履约义务,到期还本付息。所借入的款项全部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抵质押借款不存在为关联方借款提供担保的情形。

  (3)补充披露上述受限资产的具体构成及受限状况,并结合上述事项说明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回复】

  公司质押或抵押上述资产,系民营企业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求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等办理借款、售后回租业务等提供的增信方式。货币资金受限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履约保函,应付票据到期一次偿还本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受限主要是公司以机器设备向融资租赁公司办理售后回租业务以及向银行办理抵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系公司向融资租赁公司提供质押担保;长期股权投资系公司向银行提供股权质押。

  截至目前,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相关抵质押为根据融资情况增加的授信方式,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偿还到期借款本息,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受限资产构成情况表(单位:万元)

  

  【会计师回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设计和执行了相关程序,针对上述事项我们执行的主要程序包括: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与筹资活动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获取并检查银行承兑协议、借款协议、融资租赁协议,以及对应的抵质押担保协议;比对抵质押担保协议约定的受限资产明细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和披露;对公司全部银行存款账户(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未结清信贷及融资租赁进行函证,并获取企业信用报告核查资产的抵押、质押或冻结等情况;针对银行存款被冻结情况获取并检查了相关资料,了解了相关事件的起因、进展情况等。

  (下转D4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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