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5 证券简称:湘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4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风险提示:
● 经湘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后确认,本公司目前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相关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6月9日起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合计488,882,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3%。
● 公司目前静态市盈率为111.78,滚动市盈率为105.23,根据同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行业数据,公司证监会行业分类资本市场服务业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1,滚动市盈率为21.68。公司静态市盈率及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各位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本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5日、5月26日、5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并向管理层核实,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5)。
(三)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披露的《湘财股份关于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7)。
(四)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证确认,截至目前,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1年5月25日、5月26日、5月27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股价波动幅度较大,公司目前静态市盈率为111.78,滚动市盈率为105.23,根据同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网站发布的行业数据,公司证监会行业分类资本市场服务业的行业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3.1,滚动市盈率为21.68。公司静态市盈率及滚动市盈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相关工作正在推进过程中,能否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哈尔滨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新湖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29号),核准公司向新湖控股有限公司、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等16名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相关资产。除新湖控股和新湖中宝以外的14名交易对方取得的上市公司合计488,882,696股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根据前述锁定要求,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1年6月9日起上市流通。本次上市流通限售股数量合计488,882,69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23%。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股价波动及相关交易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无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本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湘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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