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89 证券简称:罗曼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
● 本次现金管理金额:20,000万元
● 现金管理产品类型:中国建设银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1年以内
● 履行的审议程序: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罗曼股份”)于2021年5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产品,且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使用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情况下,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的募集资金,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1、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1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7.2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9,094.09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52,854.8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以上募集资金已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21日出具的《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1]4487号)验证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2、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单位结构性存款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本次进行的现金管理事项,未超过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投资,保证资金安全。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二)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投向
产品本金部分纳入中国建设银行内部资金统一管理,收益部分投资于金融衍生产品,产品收益与金融衍生产品表现挂钩。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使用条件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
(四)风险控制分析
在产品有效期间,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与产品发行机构进行密切联系, 及时分析和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加强检查监督和风险控制力度,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39)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董事会经过调查认为,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提供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办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主营业务正常稳定,盈利能力、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对理财产品发行机构的选择标准。上述银行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截止2021年3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41.07%,货币资金金额为14,706.42万元,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为2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135.99%。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风险提示
公司选择经国家批准、依法设立的具有良好资质、征信高的上市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不排除市场波动、宏观金融政策变化等系统性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可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6)。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上海罗曼照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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