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7 证券简称:维信诺 公告编号:2021-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下午在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1号院7号楼环洋大厦二层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德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江苏证监局关于对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中所列示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分析整改,符合江苏证监局下发的《决定书》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写的整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江苏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整改报告》及相关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使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事项,公司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内控体系建设,加强内控制度的执行,同时进一步强化财务管理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本次为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与江苏宝涵租赁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渠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虽然国显光电未提供反担保且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但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融资租赁额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为上述国显光电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信用担保,担保额度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孙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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