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86 证券简称:东北证券 公告编号:2021-02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的决定》([2021]19号),具体内容如下:
“经查,山东如意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未如实披露报告期内18如意01回售选择权的实施情况;二是未如实披露报告期内履行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偿债计划的变化情况和对债券持有人利益的影响、逾期有息债务的进展情况等事项。你公司作为受托管理人,未充分履行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职责。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已及时启动整改工作,并将认真反思、汲取教训,通过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资银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提升投资银行业务质量;公司将遵循稳健经营理念,全面提升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未受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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