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5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常胜秋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6人;董事长王广西先生、常务副董事长徐培忠先生因公请假未能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李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2021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为张家港金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时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议案名称: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第5项议案为特别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审议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第7项议案为关联议案,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的公司股份4,027,292,382股不计入上述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静律师、王晓晓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临时提案的提出、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5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9号双喜广场26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8人,实出席董事8人,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充分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赵引贵女士、王文利女士当选公司独立董事,为此需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现结合实际情况及工作需要,董事会对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
1、补选赵引贵女士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
2、补选王文利女士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上述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6)。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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