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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8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盘古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数据”)持有的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河雅力”)51.0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7,6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组织实施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工作。截至本公告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已过户完成,本次交易的实施情况具体如下:

  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

  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的信息及三河雅力提供的新营业执照,盘古数据原持有的三河雅力51%股权于2021年5月25日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

  二、交易对价支付等情况

  截止本公告出具之日,公司已经按照与交易对方盘古数据签订的《购买资产协议》支付了交易对价7,650.00万元。

  三、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情况的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绿景控股本次重组的审批以及实施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关各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交易对价已支付,标的公司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已经完成,标的公司的交割已经完成。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交易实施过程中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签署的协议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的行为;在相关各方按照其签署的相关协议和作出的相关承诺完全履行各自义务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后续事项的实施不存在合规性风险和实质性法律障碍。

  (二)律师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认为:

  绿景控股本次交易方案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交易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交易相关方可依法实施本次交易;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标的资产过户已完成,绿景控股已合法拥有标的资产;绿景控股已按照《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支付交易对价;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本次交易各方签订的相关协议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绿景控股已就本次交易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交易过程中未出现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信息存在实质性差异的情形;在本次交易过程中未发生绿景控股的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未发生绿景控股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交易的相关协议及承诺已切实履行或正在履行中,相关承诺方未出现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形;本次交易涉及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和法律风险。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证券简称:*ST绿景      证券代码:000502     公告编号:2021-059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4月8日,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或“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为: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深圳市盘古数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盘古数据”)持有的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河雅力”)51.00%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7,65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等相关公告。2021年5月25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2021-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需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及相关各方按时充分履行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协议及承诺以外,本次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涉及的相关事项已全部办理完毕,现将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各方所作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三)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二、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重组相关协议及各方作出的承诺事项均已履行或正在履行,未出现违反协议约定及承诺的行为。

  特此公告。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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