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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5月31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鉴于公司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中,杨艳芳女士被选举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59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155名在职激励对象2020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不是“A”,公司决定对杨艳芳女士及已离职的5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22,72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对上述在职且考核结果不是“A”的15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导致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不能解除限售的152,562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775,282股,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即6.51元/股。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款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申报或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时间:自2021年6月1日起45日内。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债权人申报材料邮寄、登记地址: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11号楼东侧

  联系人:彭韶敏女士、孙嫣女士

  联系电话:0754-87278712、010-82776600

  电子邮箱:ir@topsec.com.cn

  邮政编码:515041(汕头)、100193(北京)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212           证券简称:天融信          公告编号:2021-054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3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5月31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汕头市珠津工业区珠津二街1号3楼310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会议召集人: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雪莹女士

  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计26人,代表股份数量413,667,1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5.808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数量120,651,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0.443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数量293,015,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5.3641%;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计23人,代表股份数量209,784,56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8.1594%。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十项议案,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413,667,123股。每项议案的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56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53,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56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53,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56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53,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617,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734,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617,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734,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李雪莹女士现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于海波先生曾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章先杰先生曾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上述关联股东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25,557,115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617,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734,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617,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564,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1%;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53,09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8%。

  (九)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联股东杨艳芳女士现任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900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617,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十)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19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涉及本次回购注销的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4,940,202股,未参与本议案投票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413,617,1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879%;反对5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734,5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62%;反对5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冯海涛先生、吴建华先生、刘少周先生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向股东大会进行了述职。《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于2021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

  2、律师姓名:郭佳、陈伟

  3、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广州)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天融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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