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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山东红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桥创投”)持有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3,332,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31%;山东科融天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融创投”)持有本公司股份544,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1%;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洪月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718,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22%;本公司监事张旭光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76,89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3%;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特定股东及部分董监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26),红桥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科融创投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3,877,181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2%;刘洪月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张旭光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数量不超过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

  2021年5月31日,公司收到红桥创投及其一致行动人科融创投《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结果的告知函》,红桥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332,2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 科融创投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44,9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合计减持公司股份3,877,1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2%,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截至2021年5月31日,刘洪月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

  截至2021年5月31日,张旭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本次减持计划期间届满。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根据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刘洪月根据该公告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78,928股公司股份,截至当前持股数为1,139,538股。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证券代码:688021        证券简称:奥福环保        公告编号:2021-028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

  董监高减持股份时间过半暨减持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刘洪月先生持有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518,4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96%;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倪寿才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961,22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4%;公司副总经理冯振海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23,4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9%;上述股份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且来源均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取得的股份。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了《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在减持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27日内(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刘洪月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379,616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49%。倪寿才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240,0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31%。冯振海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55,85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0.07%。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低于发行价格。

  2021年5月31日,公司接到刘洪月先生、倪寿才先生、冯振海先生的书面通知,截至2021年5月30日,刘洪月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378,928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49%,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倪寿才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00股的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冯振海先生尚未实施减持计划。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 董监高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或董监高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 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减持为股东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自主决定,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五) 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 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截止本公告日,股东刘洪月先生、倪寿才先生、冯振海先生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在减持期间内,将根据市场情况、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继续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奥福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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