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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标项目:东部医疗中心自动化药房存储配发库采购及安装。

  ● 中标金额:人民币43,786,600.00元(含税),具体金额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 拟签订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项目中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 风险提示:

  1、公司已取得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部医疗中心自动化药房存储配发库采购及安装”中标通知书,尚未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2、相关项目均为定制化项目,带有研发需求,如果公司研发成果不能得到客户认可,则可能面临项目金额减小甚至项目取消的风险。

  3、依照公司相关会计制度,此类项目一般需验收后确认收入,此类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验收亦受项目单位本身进度等外部因素影响,对2021年当期业绩产生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此项风险。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部医疗中心自动化药房存储配发库采购及安装”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有关中标内容如下:

  一、中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部医疗中心自动化药房存储配发库采购及安装

  2、招标单位: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中标单位: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金额:人民币43,786,600.00元(含税)

  5、项目概况:该项目基于医院信息化现状,确定了储存与调剂一体结合的策略,确定了大输液和西药储存、调剂两条流水线,建立一级、二级、三级自动化调配系统,实现储存与发送一体化的策略,配置多种智能装备及计算机控制的管理云平台,集成应用了大量自动化仓储设备的关键技术,将机构学、控制理论、机器人学与大系统理论、运筹学、优化理论等成熟理论相结合,建立系统的智慧动力学—控制模型,实现药库、门诊、急诊、住院、静配中心等医院各部门用药智能化的储存、调剂、发放、监管等工作。

  二、中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43,786,600.00元(含税),超过上一年度公司经审计后营业收入的10%,公司将按照合同执行情况和收入确认政策确认收入。如本项目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本次项目中标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公司与上述招标单位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项目中标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三、 同类项目提示

  公司于2021年2月5日中标昆山文商旅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西部医疗中心一体化智能存储配发系统”项目,由于中标时间在公司正式发行之前,未单独披露取得中标通知书的公告,该项目中标金额为48,866,500.00元(含税),超过上一年度公司经审计后营业收入的10%。

  四、相关风险提示

  1、公司已取得昆山国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东部医疗中心自动化药房存储配发库采购及安装”中标通知书,尚未签订相关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约安排存在不确定性,最终金额、履行条款等内容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2、相关项目均为定制化项目,带有研发需求,如果公司研发成果不能得到客户认可,则可能面临项目金额减小甚至项目取消的风险。

  3、依照公司相关会计制度,此类项目一般需验收后确认收入,此类项目实施周期较长,验收亦受项目单位本身进度等外部因素影响,对2021年当期业绩产生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此项风险。

  4、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329         证券简称:艾隆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6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否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30元

  ● 相关日期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5月21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0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 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7,2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3,160,000元。

  三、 相关日期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派发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 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张银花、徐立、闻青南、赵建光、珠海隆门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珠海隆门智慧医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5名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规定,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0元;持股1 年以内(含1 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其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持有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规定,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上述第(1)项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27元。

  (3)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现金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0.27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5)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公司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0.30元。

  五、 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权益分派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进行咨询:

  联系部门: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512-66607092

  特此公告。

  苏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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