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公募基金增加侧袋机制 并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侧袋机制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21年6月2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增加侧袋机制,并对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进行修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订涉及的基金

  二、修改《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一)修改《基金合同》部分条款

  以中加纯债两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为例,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如下:

  由于基金类别等不同,相关基金合同修订内容、具体表述等可能存在差异,涉及上述修改的具体内容详见更新后的相关法律文件。

  (二) 根据上述变更,本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对各基金的《托管协议》进行了相应修订。

  三、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涉及到上述修改的内容进行相应更新,在招募说明书中补充侧袋机制相关章节,并在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增加启用侧袋机制的风险揭示内容。

  四、本次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修订的内容系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动而应当进行的必要修改,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上述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五、上述修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本公司将于公告当日,将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登载于本公司网站(www.bobbns.com) 和中国证监会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投资 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详细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00-95526 进行咨询。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基金管理人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 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者 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 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 产品情况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 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6月2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