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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1-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一届八次会议。会议作出决议:审议并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基于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进行调整。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6号),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在境内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共计533,333,400股(以下简称“本次股票发行”),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44元。本次股票发行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901,333,696.00元,扣除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102,263,953.4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799,069,742.52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5月13日全部划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5月13日就本次股票发行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496号《验资报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由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金额,董事会根据发展现状和未来业务发展规划,并按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及轻重缓急,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元

  

  三、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分配调整后,部分募投项目使用的募集资金与原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有所缩减,不足部分公司将用自筹资金补足。本次对募投项目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实际经营需要,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作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认为本次调整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 公司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了一届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议案》。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688660              证券简称:电气风电           公告编号:2021-001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

  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5月31日召开一届八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3月2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926号),公司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发行股票共计533,333,400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5.44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此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1】第0496号《验资报告》,确认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800,000,000.00元增至人民币1,333,333,4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由800,000,000股变更为1,333,333,400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具体公司类型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的议案》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延长<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的议案>有效期的议案》,并结合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实际情况相应对《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经本次修订后作为公司正式施行的《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全文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三、相关授权事项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全权办理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类型和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公司章程》的备案等相关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风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 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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