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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修订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6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1月12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03587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的有关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逐项答复,并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了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文件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回复再次进行了补充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se.com.cn)披露的《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修订稿)》。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有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67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盈利

  与减值测试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概况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上市公司”或“公司”,曾用名“科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爱创天杰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披露的《浙文互联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盈利与减值测试补偿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

  二、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与张桔洲、吴瑞敏、莘县祺创企业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祺创”,曾用名“北京祺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署的《盈利补偿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以下合称“《补偿协议》”)的约定,因爱创天杰未完成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张桔洲、吴瑞敏和莘县祺创应以现金及所持上市公司股份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其中,用于进行补偿的股份由上市公司以1.00元的总价格进行回购并予以注销。

  根据上述约定,上市公司与张桔洲、吴瑞敏和莘县祺创签署《股份回购协议》,对用以补偿股份的回购事宜进行了约定。

  《股份回购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签署方

  甲方: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互联”或“上市公司”)

  乙方:

  张桔洲

  吴瑞敏

  莘县祺创企业管理顾问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莘县祺创”,曾用名“北京祺创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补偿数量及本次股份回购价格

  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乙方承诺爱创天杰在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6,800万元、8,160万元、9,792万元和9,792万元;根据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北京爱创天杰营销科技有限公司2016-2019年度承诺业绩累计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天圆全专审[2020]001056号),爱创天杰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和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为69,882,927.76元、81,878,358.10元、98,134,084.10元及82,567,359.00元,即爱创天杰杰未完成2019年度承诺净利润。

  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本次盈利补偿项下,乙方中莘县祺创、张桔洲、吴瑞敏用于向甲方进行补偿的补充股份数量分别为321,787股、936,252股、79,463股。

  根据《补偿协议》的约定,莘县祺创同意甲方以1.00元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甲方321,787股股份、张桔洲同意甲方以1.00元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甲方936,252股股份、吴瑞敏同意甲方以1.00元的价格回购其持有的甲方79,463股股份;甲方同意回购上述股份。

  2、本次股份回购价款的支付安排

  甲方应于本协议签署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指定账户全额支付本次股份回购价款。

  3、本次股份回购交割安排

  双方应于乙方收到本次股份回购价款后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相关股份的过户事项。

  三、后续措施

  公司将持续与各义务补偿人积极沟通,督促各义务补偿人及时履行补偿义务,并根据业绩补偿情况及时披露进展。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1-065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伊莎文心广场A座五层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唐颖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立国先生、王巧兰女士、虞超女士、廖建文先生、刘梅娟女士、宋建武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宋力毅先生、施舒珏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现场会议;

  3、 董事会秘书王颖轶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爱创天杰业绩补偿方案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数字一百业绩补偿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亚楠、韩泽伟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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