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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5月12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所有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经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核查对象雷燕泽、谢楠、殷殿恒、叶宇鹏、陈理、房晔、求长均、求伟芹在核查期间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的行为,其对公司股票交易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除以上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1-033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6月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并同意以45.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1-034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2日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70.00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6,100.00万股的0.15%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1年6月2日为首次授予日,以45.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5月1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静渊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5月13日至2021年5月22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5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

  4、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

  5、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首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并同意以45.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该授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骨干人员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同意以45.8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22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6月2日。

  2、 首次授予数量:70.00万,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6,100.00万股的0.15%。

  3、首次授予人数:223人。

  4、首次授予价格:45.86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1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7、 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核实的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人员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并同意以授予价格45.86元/股向符合条件的22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卖出公司股份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卖出公司股份的情况。

  四、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方法与业绩影响测算

  (一)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及确定方法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对首次授予的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支付费用进行了测算。

  (二)预计限制性股票实施对各期经营业绩的影响

  公司按照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次激励计划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归属安排的比例摊销。由本次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计算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激励对象在归属前离职、公司业绩考核或个人绩效考核达不到对应标准的会相应减少实际归属数量从而减少股份支付费用。同时,公司提醒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响。

  2、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同时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后,将进一步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团队稳定性,并有效激发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从而提高经营效率,给公司带来更高的经营业绩和内在价值。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君合律师事务所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一)公司首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二)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三)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四)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五)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取得了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公司不存在不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的情形;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首次授予价格、首次授予对象、首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首次授予日);

  (三)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首次授予日);

  (四)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山办公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五)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1-035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天津奇文一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一维”)、天津奇文二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二维”)、天津奇文三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三维”)、天津奇文四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四维”)、天津奇文五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五维”)、天津奇文六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六维”)、天津奇文七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七维”)、天津奇文九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九维”)、天津奇文十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十维”)(以上简称“奇文N维”),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7%。上述股份全部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并已于2020年11月18日起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0年11月24日,公司披露了《金山办公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奇文N维拟通过大宗交易或询价转让、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267万股,拟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75%,减持期间为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6月13日。

  截至2021年6月13日,公司股东奇文N维已通过大宗交易、询价转让和集中竞价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2,667,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75%。截至目前,奇文N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减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2,333,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为13.52%。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1-030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新神力酒店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邹涛先生主持,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宋涛先生出席会议,总经理章庆元先生、财务负责人崔研女士、副总经理肖玢女士、毕晓存女士、姜志强先生列席现场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6、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7、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8、 议案名称:关于授权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及续聘2021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0、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1、 议案名称: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4、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第10、12、13、14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第6、7、8、9、10、12、13、14项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第7项议案,关联股东Kingsoft WPS Corporation Limited、天津奇文一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文二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文三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文四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文五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文六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文七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文九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奇文十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铁军、孙筱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1-032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30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6月2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1年6月2 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5.86元/股,向223名激励对象授予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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