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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 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指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针对《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范围及程序

  1、本次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前六个月(即2020年11月17日至2021年5月18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书面的查询结果。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年5月2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相关公司内部保密制度,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在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证券代码:688135        证券简称:利扬芯片        公告编号:2021-030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莫屋新丰东二路2号 利扬芯片会议厅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董事会秘书辜诗涛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8人,其中董事袁俊先生因公务原因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辜诗涛先生的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议案2、议案3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本次股东大会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为议案1、议案2、议案3,已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为辜诗涛、张亦锋、东莞市扬致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全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乐清 金梦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利扬芯片测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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