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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21-02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和配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完成并已结项,相应项目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前述三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205万股,发行价格为18.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773.25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5,643.20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130.05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6年2月4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6)第350ZA0007号《验资报告》。

  (二)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665号)核准,公司向截至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配售1.95股的比例配售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配股价格为5.49元/股。根据配股认购结果,公司本次向原股东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61,686,296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5.49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865.78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683.7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182.0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21日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7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审批、变更、监督及使用情况披露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专项账户中。(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公司、福建鹭燕中宏医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公司、莆田鹭燕医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湖里支行;公司、厦门燕来福制药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仙岳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配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禾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和“鹭燕厦门现代医药仓储中心项目(平台)”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434.2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二)配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已将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1.94万元转入一般账户。

  为便于银行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前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

  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如下: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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