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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3%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 暨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6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21-066),公司将于2021年6月18日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年6月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协鑫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团”)将审议通过后的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至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协鑫集团本次提案内容符合股东大会提案的一般要求,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并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核查,协鑫集团现持有本公司股份466,030,445股,持股比例为7.96%。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上述临时提案的情况,现对2021年5月25日发布的《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下午14: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6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9:15至2021年6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5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6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会议室(协鑫能源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2、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代码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深圳证券代码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深圳证券代码卡、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或本人身份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请在上述会议登记时间结束前送达公司,并电话确认。

  3、登记地点: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马君健、张婷

  联系电话:0512-69832889

  传真:0512-69832875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工业园区新庆路28号(协鑫能源中心)

  邮编:215125

  5、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终止会议登记,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06;

  2、投票简称:协鑫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或“弃权”;

  4、如设置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年6月1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1-068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2021年6月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近期收到独立董事王青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王青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务,辞职后,王青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王青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中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青先生的辞职申请应当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方能生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顾增才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顾增才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独立董事候选人顾增才先生的有关材料需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顾增才先生:1963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1987年2月至1993年10月,历任江苏省盐城市印染厂财务科副科长、科长;1993年10月至1994年9月,历任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股票代码:SZ.000507)审计部负责人、财务部经理;1994年9月至2002年4月,历任珠海华银城市信用社主任、珠海城市商业银行(现更名为珠海华润银行)支行行长、总行行长助理并先后兼任总行计划资金部总经理、财务会计部总经理、政策调研中心主任、信贷管理部总经理;2002年5月至2012年8月,历任珠海九洲控股集团公司集团总会计师、副总经理;2002年10月至2012年8月,兼任珠海控股(香港上市,股票代码:HK.00908)执行董事、董事会副主席;2012年8月至今,担任上海恒富三川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6月起担任雅高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码:HK.03313)独立非执行董事。顾增才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顾增才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份。顾增才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规定的行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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