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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季景林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票期权激励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以下条件:(1)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2)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3)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日

  

  证券代码:003004           证券简称:声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1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谭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与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事宜;

  9)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声迅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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