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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246万份,行权价格为29.33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监事会对公司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本次调整情况

  1、激励对象和股票期权数量调整

  鉴于1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原因,已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将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569人变更为556人,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5,850万份变更为5,246万份,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500万份不变。

  2、行权价格的调整

  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265,451股后的3,331,055,5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0日。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若在行权前有派息行为时,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P=P0-V=29.48-0.15=29.33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即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29.33元/股。三、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调整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且本次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和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中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数量以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中相关调整事项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数量以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1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69人调整至55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5,850万份调整为5,24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为500万份不变。

  2、因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0日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48元/股调整为29.33元/股。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除前述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原因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而未获得授予之外,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5、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246万份。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关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以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5、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6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歌尔股份”)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13人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以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0日实施完毕,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了相应调整,调整后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所采用的激励形式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歌尔股份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新股。

  2、鉴于《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后,激励对象中13人因工作变更或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数量进行了相应调整: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6,350万份变更为5,746万份,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246万股,其中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5,850万份调整为5,246万份,激励对象人数由569人调整为556人;预留股票期权500万份不变。

  3、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如下:

  

  4、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29.48元/股调整为29.33元/股。

  5、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为48个月,自股票期权授予之日起至所有股票期权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授予完成后12个月为等待期,等待期满后为行权期。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按50%:50%的行权比例分两期行权。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期及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6、主要行权条件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1-2022年,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 上表中“营业收入”指公司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审议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年5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本次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3、2021年6月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246万份,行权价格为29.33元/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董事会对关于是否成就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条件的说明

  (一) 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釆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7)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不符合公司有关规定的。

  (二) 董事会关于是否成就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情形,满足股票期权授予条件。

  三、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1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公司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569名调整为556名,将授予数量由5,850万份调整为5,24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为500万份不变。

  另外,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85,265,451股后的3,331,055,58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1年5月14日,公司披露了《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0日。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9.33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授予日:2021年6月2日

  3、行权价格:29.33元/股(因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48元/股调整为29.33元/股)

  4、授予的激励对象:共556名,为公司管理及业务骨干人员。

  5、授予数量:5,246万份

  

  注: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详细名单请参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2、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且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权益总额累计均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3、以上激励对象中无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五、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一)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原则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公司对于授予激励对象的股票期权遵循的主要会计政策如下: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以授予激励对象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公司会计处理方法如下:

  1、授予日会计处理:公司在授权日不对股票期权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权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

  2、等待期会计处理: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4、行权日会计处理: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二)股票期权价值的估计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中关于公允价值确定的相关规定,公司选择Black-Scholes定价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公司运用该模型以2021年6月2日为计算的基准日,对授予的5,246万份股票期权进行了测算,公司授予的5,246万份股票期权的理论价值为69,680万元。

  根据上述测算,首次授予的5,246万份股票期权总成本为69,680万元,若与授予的股票期权相关的行权条件均能够满足,则上述成本将在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内进行摊销。

  2021年6月2日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具体分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公司可能存在业绩考核不能达标、激励对象因故取消期权等情况,将造成部分期权的注销,因此上述期权费用为最高值,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的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若考虑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预留股票期权费用待该部分股份授予后再进行处理。

  六、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激励对象应自筹认购相应股票期权所需全部资金,公司不得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得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监事会意见

  1、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1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69人调整至55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5,850万份调整为5,246万份,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为500万份不变。

  2、因2020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0日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29.48元/股调整为29.33元/股。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调整后公司所确定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除前述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原因不再满足激励对象条件而未获得授予之外,公司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名单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授予激励对象相符。

  5、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246万份。

  八、独立董事意见

  经过审阅《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及相关资料,我们认为:

  根据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

  除1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外,公司确定授予股票期权的其他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556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九、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关于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股票期权授予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以及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的授予日、授予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授予的条件已经满足,公司向上述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调整和本次授予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6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经公司总裁姜龙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友波先生(简历附后)、朱胜波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审议通过李友波先生、朱胜波先生的年度薪酬为120万元。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附件

  李友波先生简历

  李友波先生:

  大连理工大学自动化专业学士。2003年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工程师、技术经理、事业部负责人等职务。李友波先生拥有近20年电声零组件研发、制造领域丰富的经验。

  李友波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李友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朱胜波先生简历

  朱胜波先生:

  沈阳工业学院毕业。2005年加入本公司,历任生产经理、部长助理、部长、高级部长、事业部负责人。曾任东莞三星电机有限公司生产主管。朱胜波先生拥有20多年零件、配件及整机等消费类电子产品领域丰富的制造运营管理经验。

  朱胜波先生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未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朱胜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8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姜滨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孙红斌先生、徐小凤女士、魏文滨先生及董事会秘书贾军安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1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69人调整至556人,授予数量相应由5,850万份调整为5,246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为500万份不变。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于2021年5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29.3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6名激励对象授予5,246万份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姜龙先生提名,聘任李友波先生、朱胜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副总裁薪酬的议案》

  结合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同意李友波先生、朱胜波先生作为公司副总裁的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2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41         证券简称:歌尔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9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于2021年6月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孙红斌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由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1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已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根据《歌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总数由569人调整至556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数量相应由5,850万份调整为5,246万份,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数量为500万份不变。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于2021年5月20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经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29.3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除13名激励对象因工作变更或离职不再满足成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条件外,本次调整后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满足,监事会同意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1年6月2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56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5,246万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相关核查意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调整事项及授予事宜的审核意见》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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