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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归还部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6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34,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6月1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60)。

  公司于2021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3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

  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25,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4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2)。

  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24,9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公司于2021年5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闲置募集资金18,88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增加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3)。

  根据现阶段募投项目进展情况及资金需求,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将2020年6月15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告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其余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88,780.00万元将在到期之前归还,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858         证券简称:步长制药         公告编号:2021-067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丹红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丹红”)2018年4月2日与科贝源(北京)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贝源(北京)”)就盐酸普萘洛尔口服液技术开发事宜签订《技术开发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8年4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药品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6)。

  2021年5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丹红、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步长”)与科贝源(北京)就上述协议签订《盐酸普萘洛尔口服溶液(4.28mg/ml,120ml)技术开发合同三方协议》,山东丹红将合同中未履行的合同内容转由陕西步长承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5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三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近日,陕西步长与科贝源(北京)就盐酸普萘洛尔口服溶液(4.28mg/ml,120ml)签订《技术开发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乙方:科贝源(北京)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一)标的技术内容、形式及要求

  1、目标

  合同双方按照国家《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NMPA”)等要求,乙方对该项目进行进一步研究,及时完成该项目审批意见要求的所有内容,达到与原研药品的质量和疗效一致,最终直至甲方或甲方指定方获得NMPA批准的该项目批准文号、继而使该项目成功获得再注册。

  2、工作内容

  (1)乙方按照“管理办法”及NMPA等要求,结合该项目《审批意见通知件》(批件号2016L08057)中涉及的有关要求开展该项目研究,保证该项目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最终使甲方或甲方指定方获得NMPA批准的该项目批准文号、继而使该项目成功获得再注册。

  (2)乙方指导甲方在甲方指定场地完成连续三批与原研药品质量一致的商业化规模药品制备。

  (3)按照“管理办法”及NMPA的要求撰写该项目申报资料。

  3、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本项目技术开发费用人民币1,360万元。其中包括:

  1)该项目现有所有成果技术资料费用;2)审批意见要求的补充研究资料费用;3)全部药学研究费用;4)研究所需的原研药品购买费用;5)抑菌效力试验费用;6)包材相容性研究费用。合同总金额为包干价,乙方须确保该项目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合同品种商业化生产的自制品应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通过NMPA审评审批直至取得批准文号并获准上市,继而使该项目成功获得再注册。项目进行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注册申请费用、药品在检验机构发生的费用未列其中,此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如果合同品种商业化生产的自制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不一致,乙方负责继续研究,直至合同品种商业化生产的自制品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甲方不再承担以上合同以外的费用。该项目后期验证性临床研究费用由甲方支付,由乙方联络协助完成。若该项目临床研究失败,乙方须负责继续研究,直至临床研究成功,且甲方不再承担以上合同以外的费用。

  (2)支付方式

  甲方按照如下方式以现金或转账方式支付上述费用:

  1)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40%,即人民币

  544万元,同时,乙方提供给甲方该项目现有所有成果技术资料及报告,由甲方进行书面确认。

  2)在乙方指导下,甲方或甲方指定方完成连续3批符合商业化批量及申报要求的合格产品的生产,并且商业化生产的药品与原研药质量达到一致,药品稳定性试验3个月与原研药品质量达到一致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408万元。

  3)甲方获得该项目批准文号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30%,即人民币408万元。

  (二)技术成果的归属

  1、专利申请权:归甲方所有。

  2、技术秘密的使用权、转让权:归甲方所有。

  (三)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各阶段时限完成相应工作内容执行合同(甲方原因所致除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将不再支付给乙方后期的技术开发费,且自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声明15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退还已支付合同款的50%技术开发费。

  2、若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时间支付合同款,逾期15天还未支付,则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0.1%支付滞纳金赔偿乙方。

  3、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规定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本合同开发费30%的违约金。

  4、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无法使用该技术成果、或技术成果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预期效果或没有获得药品批准文号,或因乙方技术问题再注册没有成功,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且自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终止合同声明1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退还甲方已支付合同款的50%。

  5、乙方承诺,除专利CN102006864B外,项目实施中与该项目有关的处方、工艺或其他技术等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如果发生了知识产权纠纷,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在技术交接过程中,甲方按乙方要求购买的原辅料、对照品、原研药品等,因为乙方研发进度或其它相关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购买物料过期原因)造成无法使用的,由乙方赔偿其费用。

  (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和解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二、协议双方基本情况

  (一)科贝源(北京)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程增江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15日

  营业期限:2007年01月15日至2027年01月14日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6号一区1号楼6层61室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检测、技术转让;会议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出租办公用房;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医疗器械一类。(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4,159.67万元,负债总额972.61万元,净资产3,187.06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832.79万元,净利润409.70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4,510.74万元,负债总额902.16万元,净资产3,608.58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602.42万元,净利润421.51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科贝源(北京)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投资)

  成立日期:2009年1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赵超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万元人民币

  营业期限:2009年11月19日至2069年11月17日

  住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步长路16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中草药种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批发;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总资产325,095.61万元,负债总额226,902.64万元,净资产98,192.98万元,2020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17,787.40万元,净利润90,415.22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276,140.22万元,负债总额164,987.05万元,净资产111,153.17万元,2021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53,222.45万元,净利润12,960.19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有利于缩短药品的研发周期,一定程度上节约了公司的研发成本,分摊研发风险,进一步保障了公司利益,保障项目的顺利进行。本次技术开发合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医药产品具有高科技、高风险、高附加值的特点,药品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一些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对项目后续进展情况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步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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