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衢州浩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浩都”或“项目公司”)
● 本次担保主债权本金金额为59,010万元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 担保情况概述
因公司房地产项目公司衢州浩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开发经营需要,公司、杭州宋都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集团”)、杭州浩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浩扬”)、项目公司及项目公司其余股东天阳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地产”)、绍兴天慧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绍兴天慧”)、衢州鸿基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衢州鸿基”)、浙江泓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泓杰”)与杭州汇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汇石”)、杭州富阳锦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签订了融资配套协议。合伙企业作为债权人受让杭州浩扬10%的股权并向项目公司提供借款。公司就融资交易架构项下向债权人提供信用保证担保和杭州浩扬的股权质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59,010万元。
2021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了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报的《关于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对公司担保事项进行授权,其中授权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为70亿元、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是60亿元,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具体的担保事宜(包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公司可依据各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额度适当调整担保对象和担保额度)(具体详见公司临2021-047、临2021-052及临2021-061号公告)。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授权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保证期间:以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全部义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为准。
3、担保情况:公司就59,010万元主债权提供信用保证担保并将持有项目公司的股权质押给债权人,项目公司其余股东均对主债权提供全额信用保证担保及股权质押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的融资需要。被担保方为公司控制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且其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55.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0.22%。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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