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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若羽臣”),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的情况

  1.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1年4月20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699,84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735,987.20元(含税),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自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1,699,8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7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6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8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1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1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1年5月25日至登记日:2021年6月9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32层若羽臣证券事务部

  咨询联系人:朱文进

  电话:020-22198215

  传真:020-22198999-8022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证券代码:003010         证券简称:若羽臣          公告编号:2021-028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2021年6月3日(周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2021年6月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6月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32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53,755,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70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50,467,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4685%。

  3、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3,288,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24%。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为3,288,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24%。其中现场出席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4人,代表股份3,288,809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24%。

  5、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6、见证律师、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申请授信融资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088,8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涉及与实际控制人王玉、王文慧的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王玉(持有表决权股份34,207,048 股)、王文慧(持有表决权股份4,860,000股)、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表决权股份9,600,000股)回避表决。天津若羽臣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由王玉、王文慧合计持股100%的有限合伙企业。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88,8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邵芳律师、叶可安律师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若羽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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