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20             证券简称:文一科技          公告编号:2021-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年6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铜陵市石城路电子工业园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号楼党群活动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黄言勇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周文先生、宋升玉先生,独立董事周萍华女士、储昭碧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丁洁女士、曹玉堂先生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董事会秘书夏军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谢红友先生、财务总监柳飞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文一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文一科技关于增补胡凯先生为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表决情况

  

  (2)第1项议案《文一科技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野然、万晓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文一三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