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1年6月4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安信禧悦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20 年 8月7日开放日常申购、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日常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基金合同自2020年6月9日起生效。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限,即:自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至该日的一年年度对日(不含当日)的期间内,投资者不能提出赎回申请;该日一年后的年度对日(含当日)起,投资者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若该日历年度实际不存在对应日期或该年度对日为非工作日的,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投资人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取得的基金份额的锁定持有期,按原份额的锁 定持有期计算。
本基金将自2021年6月9日起开放日常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若该工作日为非港股通标的股票交易日,则本基金不开放。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赎回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的价格。投资人在最短持有期内提出的赎回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全部一同赎回。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不收取赎回费用。每份基金份额持有期满一年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4.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不开放转换业务。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名称: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9号新世界商务中心36层
电话:0755-82509820
传真:0755-82509920
联系人:江程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8-088
网址:www.essencefund.com
基金管理人将适时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并及时公告。
5.1.2 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渠道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证券公司销售渠道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3)第三方销售公司销售渠道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晟视天下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蛋卷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5.2 场内销售机构
无。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从2020年8月7日起,基金管理人将不晚于每个开放日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过规定的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基金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将在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3个工作日内,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敬请投资者留意。当法律法规发生变更时,从其规定。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赎回费率或调整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依照有关规定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0 年5月14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信息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和本公司网站(www.essencefund.com) 上的《安信禧悦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和《安信禧悦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 。
5、有关本基金开放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对于每份基金份额,自其开放持有期首日起才能办理赎回业务。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7、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088-088,公司网址:www.essencefund.com。
特此公告。
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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