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57.4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3.98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前述事项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9,817,941.5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为人民币104,654,948.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合计11,557.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四、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至 2021年5月31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643.98万元(不含税)。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17号)。
五、审议程序
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57.4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3.98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三)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意见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17号),认为:公司的《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5月 31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 (中天运[2021]核字第90317号);
(三)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5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 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9,817,941.5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为人民币104,654,948.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地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投资产品运作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六、审议程序
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同时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该行为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6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 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9,817,941.5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为人民币104,654,948.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审议程序
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 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 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9,817,941.5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为人民币104,654,948.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75,162,993.16元,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54%,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
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能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30%。
五、审议程序
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8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6 月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实施“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其中,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向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赛诺”)提供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8,000.00万元募集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澳赛诺的注册资本将由13,300万元增加至20,300万元,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外,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额度内分期汇入。上述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
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220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329.59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5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29,817,941.50元,各项发行费用金额 (不含税)为人民币104,654,948.34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5,162,993.16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5月14日出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已经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2021年5月1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诺泰生物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三、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的计划
鉴于“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澳赛诺,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实施“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其中,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8,000.00万元募集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澳赛诺的注册资本将由13,300万元增加至20,300万元,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外,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额度内分期汇入。上述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
四、增资并提供借款对象的基本情况
五、本次增资并提供借款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澳赛诺增资并提供借款是基于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本次增资并提供借款后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澳赛诺将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实施监管。公司将根据有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
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实施“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其中,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8,000.00万元募集资金。本次增资完成后,澳赛诺的注册资本将由13,300万元增加至20,300万元,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外,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额度内分期汇入。上述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八、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澳赛诺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该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以增资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8,000.00万元募集资金。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澳赛诺增资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该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增资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8,000.00万元募集资金。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有助于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无异议。
九、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的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6月17日
3.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赵德毅
2. 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21年5月28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6.29%股份的股东赵德毅,在2021年6月4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2021年6月4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赵德毅提交的《关于向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公司董事会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议程中增加《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2021年6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5月28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6月17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3楼报告厅(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378号杭州师范大学科技园E座3楼)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开始时间:2021年6月17日
网络投票结束时间:2021年6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8已于2021年2月26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9经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公司已于2021年5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不适用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6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1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电话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标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赛诺”)增资并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该行为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增资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8,000.00万元募集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688076 证券简称:诺泰生物 公告编号:2021-011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1年6月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德毅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项目建设进行前期投入及发行费用进行支付。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557.40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43.98万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内容: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存在一定的建设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存在部分闲置的情况。
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债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2021年的资金安排以及业务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经营效益,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并提供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杭州澳赛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澳赛诺”),根据相关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实际需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用于实施“杭州澳赛诺医药中间体建设项目”。其中,公司将以增资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7,000.00万元募集资金,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8,000.00万元募集资金。
本次增资完成后,澳赛诺的注册资本将由13,300万元增加至20,300万元, 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外,以借款的方式向澳赛诺提供的8,000.00万元募集资金,公司将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资金需求,在借款额度内分期汇入。上述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自实际借款之日起算,同时采用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收取利息。借款到期后,经总经理批准可续借,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也可提前偿还。
表决结果:同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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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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