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1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人民币2,591.70万元(包含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89号文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1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5.2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880,000.00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28,709,433.9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92,170,566.0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12月30日,上述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于2016年12月30日出具众环验字(2016)010160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为规范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支行、中国工商银行烟台龙口支行营业室、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口西城支行、中信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开设了4个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9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因“改性塑料扩建项目”、“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上述两个项目的专项账户进行销户。
2021年4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因“高性能热塑性弹性体(TPV)扩建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所存放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规范募集资金账户的管理,公司对上述项目的专项账户进行销户。
四、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
(一) 终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本次终止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终止的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5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共计2,591.70万元(包含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募集资金专户实际转出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募集资金专户最 终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日实际金额为准。
五、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目前已建成年产能5000吨,产品取得了美国FDA认证和美国联邦药典USP六级认证,当前产品已经形成小批量销售,部分产品正在客户验证中。鉴于目前国际形势变化,出口受到一定影响,国内产品应用验证周期较长,目前拥有的5000吨产能能够满足当前客户的市场需求。公司结合市场和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投资金的使用效率,避免资金闲置,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决定终止剩余5000吨年产能的建设。后期公司将根据市场变化,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建设。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计划终止,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将募集资金项目终止后的节余募集资金2,591.70万元(包含存放银行累计产生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本次募投项目终止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再使用,公司将注销存放上述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相关三方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七、 拟终止实施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实际情况而做出的灵活决策。公司本着审慎原则决定终止实施募投项目,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业务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相关审批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终止并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2,591.7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及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专户资金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论证,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后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三)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万吨级热塑性医用溴化丁基橡胶(TPIIR)产业化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待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后,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次公司终止IPO募投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表示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募投项目的终止事项是公司基于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九、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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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由10.741元/股调整为10.541元/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19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2、2019年11月23日至2019年12月2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9年12月3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9年12月12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19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19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5、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并于2020年12月8日完成了股票期权的注销工作,于2021年1月26日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7、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0年5月8日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07,02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3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5月29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0年8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由11.11元/股调整为10.987元/股。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07,027,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46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0年9月24日实施完毕。
公司于2020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行权价格由10.987元/股调整为10.741元/股。
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召开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407,990,52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根据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派息,应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为正数。
因此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0.741元/股调整为10.541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调整事项的规定。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上述授权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2、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取得的批准与授权合法有效;
3、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3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实施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经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与本次发行股票事项相关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相关工作仍在进一步推进和落实中,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另行发布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4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最近五年未被证券监管部门
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将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及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75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
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
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会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 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本次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证券代码:002838 证券简称:道恩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6
债券代码:128117 债券简称:道恩转债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27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邢永胜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照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要求和条件进行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定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公司监事会监事对该议案进行逐项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在规定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非公开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合计不超过35名,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除道恩集团有限公司之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核准批文后,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道恩集团有限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按照与其他认购对象相同的价格认购,并承诺不参与竞价过程且接受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拟认购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且不超过1亿元(包含本数)。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通过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P0,每股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数为N,每股派息/现金分红为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P1,则:
派息/现金分红:P1=P0-D
送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 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公司在该发行范围内,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文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最终发行数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因股权激励计划、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等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发行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85,1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在相关法律法规许可及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所需金额等具体安排进行调整或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限售期
本次发行完成后,道恩集团有限公司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限售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对本次发行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了《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道恩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关于公司与道恩集团有限公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议案》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保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道恩集团有限公司出资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股东价值、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不断完善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公司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进一步细化《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原则的条款,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参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分红回报事宜进行了专项研究论证,公司编制了《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及当前市场环境和需求进行论证,审慎做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该剩余募集资金转为永久性流动资金后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对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关于调整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道恩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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