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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3001          证券简称:中岩大地          公告编号:2021-05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 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1年6月4日(星期五)下午14:00。

  (2)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石景山区苹果园路2号通景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立建先生。

  6、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0人,代表股份77,220,45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47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77,213,5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541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4%。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933,11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8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926,2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7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6,8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5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7,213,5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11%;反对6,87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8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26,2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253%;反对6,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74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律师:任为、张丙飞。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中岩大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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