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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1-04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6月1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1年6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向鼎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业务展期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201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华兴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华兴电力股份公司已更名为华晨电力股份公司),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向鼎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为50,000万元、期限不超过84个月的融资租赁借款。目前该笔业务存续金额为30,00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裕中能源在维持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30,000万元的融资租赁业务进行展期,本次展期期限不超过10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申请办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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