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1 证券简称:贤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1-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发出的《关于对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 223 号,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对2020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作出说明,并于2021年6月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积极组织相关单位对问题进行逐项研究和落实,因回函需年审会计师、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回函所涉事项专业程度较高,公司聘请的年审会计师、律师需要时间履行核查程序,公司预计无法在2021年6月4日前完成回复并对外披露。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年报问询函,公司预计于2021年6月11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贤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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