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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001201       证券简称:东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9号)核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7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3.38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438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袁建康、叶爱华、袁伟康、曾东强、蒋荣彪、张惠文、李小武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建康控制的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二、关于本次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截至2021年6月4日收市,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63.38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注:叶爱华系通过公司股东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小武系通过公司股东河源兆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源东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源光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相关承诺。

  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六月四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009号)核准,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瑞股份”、“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7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63.38元/股。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东瑞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438号)同意,东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已于202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东瑞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及后续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公司相关股东承诺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股份锁定期的相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之“一、股份限制流通及自愿锁定承诺”中,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袁建康、叶爱华、袁伟康、曾东强、蒋荣彪、张惠文、李小武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袁建康控制的公司,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如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将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二、关于本次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安排

  截至2021年6月4日收市,公司股价已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63.38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公司实际控制人、相关股东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注:叶爱华系通过公司股东东莞市东晖实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李小武系通过公司股东河源兆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源东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河源光轩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延长承诺锁定期的股份未解除限售前,因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亦遵守相关承诺。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行为不存在违反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相关股东延长限售股锁定期的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

  罗  虎          康自强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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