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1--03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5%以上股东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先生履行此前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
●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属于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于2021年6月4日收到5%以上股东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诺力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先生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减持不超过合计持有股份的25%,合计减持将不超过3,903,200股的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46%。
截至公告披露日,张科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6%;张元超先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188,086股,占公司总股本0.8189%。本次权益变动后,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13,359,11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9995%,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主要基本情况
1、张科先生
姓名:张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
身份证号码:320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2、张元超
姓名:张元超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
身份证号码:3202**************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张科先生,上述权益变动情况涉及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公司于2020年12月25日发布了《诺力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此次减持属于履行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后续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4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诺力股份
股票代码:603611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路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路
一致行动人:张元超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小张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小张巷
股权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1年6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释 义
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1、基本情况
姓名:张科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320602197104******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路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张科先生为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二、一致行动人
1、基本情况
姓名:张元超
性别:男
身份证号:320283199411******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小张巷
通讯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新苑小张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2、在上市公司任职情况:无
三、信息披露人的持股等其他情况
1、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
2、持股情况(本次减持前)
3、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先生、张元超先生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资金需求减持股份,按已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减持。
二、未来十二个月股份处置计划
1、公司于2020年12月24日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张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拟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7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903,2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6%。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2021年6月4日,张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53,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35%。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公司股份的明确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3,424,815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188,086股,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5,612,901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84%。
2、张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2,253,7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35%,持股比例由5.8435%变为4.9999%。减持情况如下:
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3,359,1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99%,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降至5%以下。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自公司上次权益变动报告书于2016年8月4日起至2021年6月4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如下:
(一)持股比例被动变动
1、2017 年 8 月 8 日,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的本公司 A股普通股5,565,000股,公司总股本将由185,837,539股变更为191,402,539股。
2、2018年6月4日,以公司总股本191,402,53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增加股本76,561,015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67,963,554股。
3、2018年10月22日,公司完成对不满足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287,7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267,963,554股变更为267,675,854股。
4、2019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对不满足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14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267,675,854股变更为267,535,854股。
5、2020年11月18日,公司完成对不满足激励条件的限制性股票351,12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将由267,535,854股变更为267,184,734股。
(二)主动减持
1.2019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诺力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在减持期间内,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合计拟减持 5,204,000 股。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张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203,98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945%。
2.2020年12月24日,公司披露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张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拟于2021年1月18日至2021年7月16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3,903,200股,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6%。在任意连续9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张科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元超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253,786股,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没有影响。
四、最近二年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未来与上市公司间进行重大交易的计划或其他安排。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限售等任何权利受限的情况。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内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6个月内没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
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6月4日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张元超
签字:
签署日期:2021年6月4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一致行动人张元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四、备置地点:本报告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点
信息披露义务人:张科
签字:
一致行动人:张元超
签字:
日期:2021年6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张 科 张元超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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