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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国联安鑫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延长募集期的公告

  

  国联安鑫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基金代码:010817)已于2020年11月10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972号文准予注册募集,原定募集期为2021年5月7日起至2021年6月9日。

  为充分满足投资者的投资需求,根据《国联安鑫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国联安鑫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国联安鑫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经与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将本基金募集期延长至2021年6月18日。

  在募集期间,本基金将继续通过本公司直销渠道及各代销机构公开发售。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21年4月30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及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上的《国联安鑫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国联安鑫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和《国联安鑫稳3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

  投资者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38784766、400-700-0365(免长途话费)或本公司网站(www.cpicfunds.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国联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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