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上接C15版)

  (上接C15版)

  李伟明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热电厂运行部部长,协联热电副总经理、总经理,上虞杭协总经理,热电有限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陆舞鹄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杭实集团办公室办事员、副主任、主任,中策橡胶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轻机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实集团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本公司董事。

  魏美钟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曾任万向集团公司财务经理、财务主管,欧格登亚太能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南北联合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檀木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深圳市丛文安全电子有限公司董事,热电有限董事,中标慧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杭州万普华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信雅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海兴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千岛湖美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杭州巍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识益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董事,浙江大华居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枫林晚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杭州每刻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每科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前进齿轮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董事。

  黄国梁先生: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杭州热电厂化水分场班长、运行分场副主任,协联热电运行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上虞杭协副总经理、总经理,热电有限董事、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赵鹤立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协联热电检修工、驾驶员,上海金联经营采购员,热电有限职工董事。现任能技公司董事,本公司党群(人力资源部)主任、职工董事。

  林  伟女士: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浙江大学城市学院副教授,注册会计师。曾任杭州师范学院讲师,杭州大学讲师,浙江大学副教授,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义乌华鼎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浙江东方基因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戴梦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律师。曾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主任,上海谦禾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监事。现任浙江凯麦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赞宇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陈  臻女士: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浙江省电力局法律事务室主任,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主任,亿博智库经济咨询(浙江)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浙江长三角洁能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长三角清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阳光时代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浙江长三角清洁能源与节能环保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理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3名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2名职工监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三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公司现任监事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胡利华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副经理兼杭州天源环境卫生工程技术开发中心副主任,杭州市固体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清洁服务分公司副经理、经理,杭州市固废直运有限公司营运部副经理、经理,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固废直运分公司经理,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金  洁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政工师。曾任杭州管道煤气公司中心化验室主任,城投集团监察审计部高级主管、主任助理、副主任,城投集团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杭州市千岛湖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热电有限监事。现任杭州市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汪伟锋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协联热电检修部电气专职工程师,上海金联生产部副经理、安全技术部副经理,热电有限监事、综合管理部经理助理、综合管理部副经理。现任综合管理部经理,上虞杭协董事,本公司监事。

  张红兵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杭州热电厂检修部检修工、仓库保管员,协联热电办公室主管、供热管理部副经理,上虞杭协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热电有限职工监事。现任宁海热力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监事。

  周莉平女士: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热电有限公司办公室秘书,协联热电办公室副主任。现任协联热电办公室主任、职工监事,杭州先速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余杭杭热董事会秘书,本公司职工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有高级管理人员5名,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李伟明先生:总经理,简历详见“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黄国梁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详见“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会成员”。

  郑  焕先生:197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曾任上海金联综合办公室主任,热电有限人力资源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上虞杭协董事、本公司副总经理。

  许钦宝先生:197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协联热电运行部巡检员、主二值、主一值,上虞杭协运行部值长,临江环保安全生产技术部经理、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杭丽热电总经理。现任杭丽热电董事,临江环保董事长,本公司副总经理。

  赵振华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政工师。曾任杭州热电厂检修部员工,协联热电运行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城投集团办公室高级主管,热电有限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理、董事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杭热壹号执行事务合伙人,杭热叁号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海热力董事,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核心技术人员

  茅建明先生:196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协联热电运行部副部长、总经理,上虞杭协总经理助理、生产技术经理,临江环保总经理。现任余杭杭热董事长、总经理,天子湖热电董事、总经理。

  陆志敏先生: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杭州热电厂技术员,协联热电安全技术部职员、主管、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热电集团技术管理部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技术管理部副经理、协联热电总经理助理。

  李川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协联热电运行部机炉长、专工、主管、副部长,上海金联总工程师,临江环保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工程师。

  经查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文件、出具的书面承诺,并登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浙江法院网、人民法院公告网、信用中国、信用浙江、浙江政务服务网、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网站进行查询,报告期发行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介

  城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4,660.0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50%,为公司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杭州市人民政府持有城投集团89.02%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十、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财务会计信息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三)报告期内的主要财务指标

  十一、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与非流动资产的占比相对稳定,非流动资产占比较高,资产结构相对稳定,符合行业特点。

  (二)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8年12月31日、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公司总负债分别为210,459.21万元、182,024.74万元和163,564.16万元,流动负债占总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7.88%、58.94%和63.53%,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负债的结构保持相对稳定。

  (三)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536.75万元、200,206.75万元和208,817.95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4.39%、98.07%和98.40%,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为热电业务和煤炭销售等,主营业务突出。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管道安装、煤灰、炉渣、废料销售等。(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分别为10,768.37万元、-6,583.68万元和8,646.73万元。各期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分别为42,149.71万元、35,566.03万元和44,212.76万元。

  十二、股利分配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的税后利润具体分配顺序和比例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将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二)公司近三年股利分配情况

  2018年3月30日,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分配现金股利4,798.00万元。

  2019年4月12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274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588.00万元。

  2020年3月26日,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1733元,共计派发现金股利6,238.80万元。

  (三)本次发行后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

  本次发行后股利分配政策参见招股意向书摘要之“第一节 重大事项提示”。

  (四)滚存利润的安排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以后,再置换已投入的自筹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上述项目对募集资金需求总额,公司将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实施,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超过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杭丽热电投资建设,项目总投资18,102.83万元,资金来源以自筹资金的方式解决。为保证项目建设资金,杭丽热电全体股东于2019年4月28日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增资协议》,该协议约定在热电集团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下,全体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对杭丽热电增资18,700.00万元。

  (一)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

  杭丽热电集中供热项目位于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浙江省、丽水市重点建设项目。杭丽热电集中供热项目规划建设5炉4机规模。该项目一期项目3炉2机于2014年4月建成投产;二期项目1炉2机于2018年3月建成投产;本次三期项目规划建设1炉规模。本次三期项目主要建设1台13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辅助设备、环保设备,总投资9,063.46万元。项目达产后,将增加年供热量170.9万吉焦,增加年供电量2,112万千瓦时。

  本项目是在杭丽热电集中供热项目一期、二期的基础上进行扩建,项目主要建设1台130t/h高温超高压循环流化床锅炉及其配套辅助设备、环保设备,总投资9,063.46万元。项目达产后,将增加年供热量170.9万吉焦,增加年供电量2,112万千瓦时。

  (二)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

  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是在充分利用现有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设备的基础上,建设1台供气能力为450Nm3/min的汽动离心式空压机、4台供气能力为220Nm3/min的电动离心式空压机,同时规划建设厂外5,200米压缩空气供气管网。项目达产后,年供气量将达到30,960万标准立方。

  (三)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

  发行人现控股热电联产企业四家、热力供应企业两家,并参股热电联产企业一家。随着热电集团的不断发展壮大,发行人对子公司信息化管控的准确性、便捷性、时效性要求不断提高,急需一个有效的信息化集中管理方案来实现“更优良、更可靠、更安全、更经济”的管理目标。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3,010万元,包含集团侧及项目侧两部分。集团侧部分包括信息中心监控室装修、基础机房构建、集成中心、办公自动化系统、档案管理中心、电子报表中心、远程视频会议中心、热网服务中心、仿真培训中心、数据采集中心、数据分析中心、工况管理中心、生产监控中心等;项目侧部分包括电子围栏系统、无人机巡检系统、三维虚拟电厂、智能监控、运行故障诊断系统等。

  (四)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4,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满足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改善财务公司财务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第五节 风险因素和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面临的主要风险因素

  (一)宏观经济及政策风险

  1、宏观经济风险

  热电联产行业发展及盈利水平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较高。热电联产实行以热定电的生产原则,当宏观经济下行时,工业生产热力需求减少,热负荷的减少使得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量及发电利用小时数下降,直接影响到热电厂的生产经营以及盈利能力。

  近年来,受到全球经济下滑及国内经济环境变化、产业结构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速有所放缓,政府推出并实施了一系列稳增长、促改革的政策,宏观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稳中向好,热电联产行业有望保持持续、稳健、良好的增长态势。但未来如果经济出现衰退或者增速出现大幅下滑,将对热电联产行业的整体经营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本公司的业务发展、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也将受到负面影响。

  2、产业政策变动风险

  2015年7月,上海市发改委、上海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本市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燃煤(重油)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力推进上海市供热及热电联产“煤(油)改气”工作,要求2017年底前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替代工作。受该政策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金联于2017年启动了“煤改气”工程,由原来的燃煤机组改造为燃气机组。改造完成后,由于天然气成本高于煤炭成本,“煤改气”对上海金联的盈利能力产生了不利影响。

  2018年6月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在天然气使用方面,强调“煤改气”坚持以气定改,新增天然气的气量优先用于城镇居民和大气污染严重地区的生活和冬季取暖散煤替代,重点支持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和汾渭平原,实现“增气减煤”。同时,文件规定,原则上不再新建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天然气化工项目。

  公司现有热电业务主要分布于浙江省、上海地区,未来若浙江省启动对热电联产行业“煤改气”工程,且天然气成本高、气源不足的问题仍无法有效缓解,则将对本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二)经营风险

  1、原材料成本上升风险

  煤炭及天然气是公司主要的原材料,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煤炭及天然气的耗用成本分别为64,208.29万元、69,973.68万元和71,093.51万元,分别占热电业务成本的71.51%、71.19%和70.11%。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成本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原材料采购价格的变化是导致公司毛利波动的重要因素。如果未来原材料价格出现大幅上涨,而公司不能有效地将原材料价格上涨的压力转移,将会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2、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贯彻国家以及有关部委颁布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公司为热力及电力生产企业,其核心工作环节为高温高压环境,对操作要求较高。公司已建立了严格的安全生产标准及管理体系并有效执行,尽管公司配备了较完备的安全设施,建立了较完善的事故预警、处理机制,整个生产过程处于受控状态,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很小,但仍不排除因操作不当或自然灾害等原因而造成意外安全事故,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环保风险

  公司在热力及电力的生产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气及少量废水、废渣等污染物。自设立以来,公司一直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已建立健全了一整套环境保护相关制度并得到了有效执行;投资建设了一系列先进的环保设备,保证“三废”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及排放标准,具备完善的环保设施和管理措施;尽管公司制定了严格、完善的操作规程,但仍不排除可能因操作失误等一些不可预计的因素,造成“三废”失控排放或偶然的环保事故。同时,随着我国环境保护力度的不断加强,未来或将出台更为严格的环保标准,提出更高的环保要求。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会随着新政策的出台而进一步加大,长期来看,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发展,但短期内,会增加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成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盈利水平。

  4、资产抵押风险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将部分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应收账款用于抵押贷款。抵押物账面价值为35,992.29万元,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10.20%。公司在各贷款银行中信誉度较高,且均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为公司借款来源提供了较为充分的保障。同时,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盈利能力较强,公司因不能偿还债务而被债权人行使抵押权的可能性很小,上述资产抵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但是,若公司不及时偿还银行借款,亦不通过协商等其他有效方式解决,公司资产存在可能被行使抵押权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财务风险

  1、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持有上虞杭协40%的股权,对上虞杭协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进行核算。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按照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对上虞杭协投资收益分别为5,778.58万元、7,950.72万元和7,611.28万元,占同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37.71%、38.92%和32.54%。公司自身持续盈利能力较好,报告期内公司所获取的上虞杭协投资收益较高,未来上虞杭协盈利能力的波动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对本公司的整体利润水平产生影响。

  2、利率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利息费用分别为7,563.56万元、7,598.85万元和6,538.11万元,主要为偿还银行贷款的利息支出;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银行借款余额为122,238.01万元。贷款利率水平的变动受到经济政策、货币供求、经济周期及通货膨胀水平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果未来贷款利率水平大幅上升且公司无法通过提升营业收入来覆盖新增的财务费用,则公司的盈利水平有可能将因此下降,公司存在因财务费用上升而引致的盈利水平波动风险。

  3、关联交易风险

  2018年度、2019年度和2020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合计金额分别为46,031.78万元、43,256.98万元和41,763.26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重为23.66%、21.61%和20.00%。尽管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制度中对关联交易公允决策的程序等进行了规定,但公司仍然存在关联方及利益相关方利用交易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风险。

  (四)管理风险

  1、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城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24,66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8.5%,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后,城投集团仍将持有发行人较大比例的股权。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可能对公司的董事人选、经营决策、投资方针、公司章程及管理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予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虽然本公司已经建立了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决策机制,但由于城投集团的部分利益可能与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完全一致,可能会促使本公司作出的决定不能最大程度地满足所有股东的利益,抑或直接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对本公司、本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施加重大影响,从而有可能引发控股股东控制的风险。

  2、公司管理风险

  公司通过多年的持续发展,已建立了较稳定的经营管理体系。但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不断拓展,尤其是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等都将进一步扩大,对公司的战略规划、组织机构、内部控制、运营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与此对应的公司经营活动、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亦将趋于复杂。如果公司不能及时适应资本市场的要求和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体系,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长期而言,公司将面临一定的经营管理风险。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热三期项目、丽水市杭丽热电项目集中供气技术改造工程及杭州热电集团信息中心项目等,项目的开发进度和盈利情况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虽然本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过详细的论证,所需人才、技术、市场的准备充分,但仍可能存在因为政策环境、项目建设进度、设备供应等方面的变化导致项目未能达到预期实施效果的风险。

  2、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下降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的资金实力将增强,净资产规模亦将随之扩大,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净利润也将有所增加。但募集资金使用带来的业绩增长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短期内公司的净利润和股东回报仍主要依赖现有业务,可能无法抵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导致的折旧和摊销的增加,公司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短期内存在一定幅度下降的风险。

  3、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规模扩大,但公司净利润水平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主要产品市场价格、募投项目建设进度等多种因素影响,短期内可能难以同步增长,从而导致公司每股收益可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当年出现下降,公司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六)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除本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本公司股票价格还将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市场心理和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投资者在考虑投资本公司股票时,应预计到前述各类因素可能带来的投资风险,并做出审慎判断。

  二、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包括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及质押合同和其他重要合同。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不存在为除控股子公司外的其他企业担保的情况。

  截至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涉及可能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产生较大影响的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安排

  一、本次发行的有关当事人

  (一)发行人

  (二)保荐人(主承销商)

  (三)发行人律师

  (四)会计师事务所

  (五)资产评估机构

  (六)股票登记机构

  (七)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二、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当事人的关系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签署之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各中介机构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未持有发行人股份,与发行人也不存在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的有关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件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及保荐工作报告;

  (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三)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四)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五)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六)公司章程(草案);

  (七)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八)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二、查阅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

  三、文件查阅地点

  (一)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南星座2幢1单元701室

  电话:0571-88190017

  传真:0571-88190017

  联系人:赵振华

  (二)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电话:0755-82404851

  传真:0755-82434614

  联系人:金梁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