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海洋”或“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1】第25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就相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于2021年6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核查意见等报送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同时抄送派出机构,涉及需披露事项的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协调相关部门以及年审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开展核实工作。截至目前,有关问题回复尚需公司和中介机构进一步确认并出具意见,无法按期完成《问询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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