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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2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裁于志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693,05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549,05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1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238%;董事、副总裁吴学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29,5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913,5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1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93%;副总裁、董事会秘书何昌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892,2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748,2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179%。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于志勇、吴学军和何昌军3名股东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不超过423,262股、282,375股和223,050股,合计928,6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28%(窗口期等不得减持股份期间不减持),自公司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

  一、 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的股份为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2020年股权激励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高管过去12个月内未减持股份,监事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如下:

  

  二、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 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 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 由本公司2017年9月8日增资引入的其余48名股东承诺:若天味食品

  在2018年9月27日(含当日)之前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人自公司工商变更手续完成之日(即2017年9月28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且自天味食品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若天味食品在2018年9月27日(不含当日)之后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本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上述承诺的限售期届满后,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如天味食品发生派发股利、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行为的,上述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于志勇先生、吴学军先生和何昌军先生可能根据其自身资金安排、股票市场价格变化、监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因素而仅部分实施或放弃实施本次减持计划。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 其他风险提示

  1、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董监高减持股份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情况。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告知及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1-053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碧云天支行

  ●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30,000万元

  ●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汇利丰”2021年第524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

  构性存款产品

  ● 委托理财期限:187天

  ● 履行的审议程序: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并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内容详见2021年3月3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及2021年5月8日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一、 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周转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投资收益。

  (二)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2021年6月7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碧云天支行签署了《结构行存款产品及风险和客户权益说明书》,具体情况如下: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投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财务部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

  5.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 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

  1.产品名称:“汇利丰”2021年第5247期对公定制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

  2.产品收益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

  3.挂钩标的:欧元/美元汇率

  4.产品起息日:2021年6月9日

  5.产品到期日:2021年12月13日

  6.合同签署日期:2021年6月7日

  7.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

  8.理财业务管理费:无

  9.支付方式: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金融衍生品类资产

  (三)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本次购买的理财产品为银行结构性存款,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本金安全,风险可控,该等理财业务的主要风险为市场风险、政策风险。

  防范措施:1、合同必须明确约定保证公司理财本金安全;2、公司选择资产规模大、信誉度高的金融机构开展理财活动;3、公司将定期关注委托理财资金的相关情况,一旦发现有可能产生风险的情况,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4、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建立了严格的内部控制措施。

  三、 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代码:601288),与本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根据新金融准则要求,公司购买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列报于交易性金融资产,到期收益列报于投资收益。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委托理财支付金额3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即2021年3月31日)货币资金的比例为10.27%。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 风险提示

  尽管本次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 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2021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250,000万元(含25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独立董事亦发表了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

  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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