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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上接D17版)

  (上接D17版)

  5、分析各月各类货币资金的余额及应计利息收入,与公司实际利息收入的差额是否具有合理性。

  6、获取2021年4月末的对外融资明细表,分析是否存在逾期未予偿还的情况。

  (二)核查结论:

  1、公司货币资金真实存在,余额完整;母公司及各子公司日常营运资金需求、账面资金规模与其业务规模匹配,期末资金存在被挪用或占用的情形,截至2021年4月28日已消除。

  2、公司货币资金存在受限情况,受限货币资金对应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远期锁汇、信用证的用途明确情况真实,受限货币资金不能够随时支取;存在以定期存单为中利控股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期末资金集中转入、期初大额资金转出的情形。

  3、公司资金收益率水平合理,与公司日常余额匹配。

  4、公司披露的截至目前的金融负债的具体情况真实、准确,不存在逾期或者违约的情况。

  问题四、报告期末,你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83亿元、在建工程减值准备2.34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

  (1)按固定资产类别(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等),分类披露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折旧、减值准备、净值等情况;

  (2)说明项目工程建设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按固定资产类别(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等),分类披露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折旧、减值准备、净值等情况;

  2020年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折旧、减值准备、净值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说明项目工程建设是否达到可使用状态、是否存在延迟转固的情况,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说明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1、2020年公司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在建工程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上表)

  

  注:石排镇太阳能光伏逆变器压铸生产建设项目本期转入投资性房地产2,059.37万元。

  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当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核算。2020年末公司组织相关部门,对在建工程进行了全面盘点,经确认,上述资产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仍在在建工程科目核算。

  3、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减值金额23,399.14万元,其中主要系青海中利公司在建三期光棒生产线工程项目减值23,349.42万元。2020年由于受新冠疫情及5G建设速度、网络覆盖率不及预期的影响,光纤市场需求量未出现大幅增长,行业产能过剩,光缆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平均中标价格较2019年下降约30%。2020年7月21日,中移动普缆集采规模由1.05亿芯公里增长到1.192亿芯公里,同比增长约13%。但2020年普缆价格进一步下降,从2019年的30元/芯公里跌至20元/芯公里以下,最低报价甚至在16.98元/芯公里。持续到2020年底,普缆行情未见好转。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在聘请外部评估机构估值的基础上,经综合测算,2020年末对青海三期在建光棒生产线工程项目计提减值准备23,349.42万元,占在建工程原值的29.6%。综上,公司2020年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4、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依据

  (1)光伏业务:

  随着光伏行业技术的革新,光伏主流产品的技术已从10多年前的多晶、普通单晶到现在的大尺寸单晶PERC,硅片产品的尺寸也从10年前的125向着更大的尺寸发展。根据PV InfoLink统计,2019年多晶产品仍占市场34%的份额,公司2019年多晶产品占光伏电池片与组件总产量的64%;2020年多晶产品占市场14%的份额,公司2020年多晶产品占光伏电池片与组件总产量的14%,2020年第三季度以来公司已基本无多晶产品的生产。

  子公司苏州腾晖光伏技术有限公司、腾晖光伏(宁夏)有限公司及中利腾晖光伏(泰国)有限公司涉及减值的固定资产主要为部分产线系小尺寸(156、157)的多晶产线、单晶PERC产线、小尺寸(156-157)的电池片及组件产线。

  2020年10月以来,公司经营管理层为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决定实施处置淘汰落后产能策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同时结合外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1)第0109号)进行测算,2020年末新增计提光伏板块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5,408.54万元,占固定资产原值的4.13%。

  (2)光纤光棒业务

  2020年,由于受新冠疫情及5G建设速度、网络覆盖率不及预期的影响,光纤市场需求量未出现大幅增长,行业产能过剩。受光缆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影响,平均中标价格较2019年下降约30%。2020年普缆价格进一步下降,2020年7月21日,中移动普缆集采规模由1.05亿芯公里增长到1.192亿芯公里,同比增长约13%。从2019年的30元/芯公里跌至20元/芯公里以下,最低报价甚至在16.98元/芯公里。持续到2020年底,普缆行情未见好转。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外部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华辰评报字(2021)第0072号)进行测算,2020年末公司对光纤光棒相关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9,349.09万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14%。

  综上所述,公司计提上述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行业环境变化及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各期末各项跌价(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金额充足。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针对上述问题,我们主要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我们查阅了相关立项文件、会议纪要等资料,评价在建工程立项时的背景。

  2、实地勘察了相关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并实施了监盘程序,以了解资产是否存在工艺技术落后、长期闲置、物理形式损坏等问题,以及负荷率等状况,并对在建工程检查了建造合同、设备购买合同,以评估成本支出金额的合理性。

  3、复核外部评估专家的工作,评估公司管理层减值测算中使用的关键假设的合理性,并与管理层讨论这些参数,以了解和评估管理层确定这些参数的基础。

  4、复核对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重要参数,包括将这些假设和参数与支持性证据(如经批准的预算)对比,并考虑以前的预算的准确性。

  5、检查管理层对资产与资产减值相关的披露。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项目在建工程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充分、计提金额充足。

  问题五、报告期末,你公司的存货余额为28.46亿元,其中与光伏电站开发、建设相关的开发成本及开发完工产品余额为19.85亿元,已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11亿元,较上年光伏电站跌价准备增3.01亿元,增加金额占2020年度利润总额的12.28%。请分别补充披露光伏电站存货及其他存货减值的明细并结合未来经营计划、相关设备的成新率、技术更新升级等情况,说明本期对光伏电站计提大额减值准备的合理性和准确性,以及是否存在过度计提的情形。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如下: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期末,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2020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度存货跌价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上述表中的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8,551.03万元,其中光伏组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3,080.76万元,线缆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5,470.27万元。组件板块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按照年末的账面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于当时未能匹配客户的产成品,可变现净值为依据组件公开市场官网的保守价格,减去预估的运杂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对于已经匹配客户已签订合同的产成品,变现净值为合同售价减去预估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新冠疫情影响的运杂费比上年增加3倍以上;线缆产品减值主要为子公司青海中利光纤光棒业务受行业竞争加剧影响,价格进一步大幅下滑所致。

  上述表中的电站开发成本、电站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余额51,081.82万元。其中开发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5,263.81万元;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5,818.00万元。减值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针对电站存货计提减值原因及依据如下:

  开发成本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国内扶贫电站是根据国家能源局下发的财建〔2020〕43号文,进一步明确完善光伏市场配置资源和补贴退坡机制;2020年2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和国务院扶贫办开发指导司联合颁布的《光伏扶贫工作百问百答》,目前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已经收口,国家不再下达新的光伏扶贫计划,公司前期建设的部分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不达预期,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经评估机构评估计提减值准备。海外电站EPC项目开发不及预期,导致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经测算计提减值准备。

  开发产品计提存货跌价:根据2020年9月国家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的建财〔2020〕426号《关于促进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各类地区享受国补的年发电小时数进行了封顶。在上述文件指导下,部分地区土地使用税、土地规划政策进一步收紧,公司部分存量商业电站存在减值损失。其中:对于未确定销售价格的光伏电站,在评估机构测算可收回金额小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相应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已确定销售价格的光伏电站,销售价格小于账面价值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因此公司本期对光伏电站计提大额减值合理准确,不存在过度计提情况。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针对中利集团光伏电站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与光伏电站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2、对光伏电站存货进行实地观察,获取并复核与光伏电站开发相关的批文、规划文件、并网协议等关键文件,询问管理层光伏电站存货项目的开发进度,完工光伏电站并网运行状况。

  3、获取公司光伏电站存货跌价准备减值测算表,评价管理层采用的估值方法恰当性,并将估值中采用的关键估计和假设,包括预期收益率、预计发电量等关键估计和假设,与市场可获取的信息和进行比较。

  4、通过对跌价测试模型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算时输入的数据以及相关公式的检查、复核,评价跌价准备计算结果的准确性。

  5、对管理层采用的预期收益率和其他关键假设进行敏感性分析,评价关键假设(单独或组合)如何变动会导致不同的结论,进而评价管理层对关键假设指标的选择是否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6、获取外部专家报告,与评估机构的评估师进行充分沟通,并对评估所使用重要假设、关键参数、评估方法等进行系统性复核,对评估资产的可回收金额、减值金额等进行重新计算。

  7、评价财务报表中中利集团光伏电站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相关披露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期对光伏电站计提大额减值准备具备合理性,测算分析准确,不存在过度计提的情形。

  问题六、报告期内,你公司境外营业收入为25.37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为28.09%,较上年同比下滑13.98%。请补充说明疫情对你公司境外销售业务的具体影响,结合境外业务的产品交付、收款情况说明相关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的确认及计量是否恰当、准确,账务处理的单据是否真实、有效,并结合成本核算过程说明各地区综合毛利率差异的原因,你公司产品成本归集是否恰当、准确。

  公司回复:

  1、请补充说明疫情对你公司境外销售业务的具体影响。

  由于海外疫情影响,海外销售工作受到一定影响,2020年营业收入同比下滑13.98%,且原材料短缺、价格上涨;物流时间延长,物流费用大幅上涨。

  2、结合境外业务的产品交付、收款情况说明相关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的确认及计量是否恰当、准确,账务处理的单据是否真实、有效。

  公司境外营业收入的确认: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出口销售由公司负责将货物运送到装运港码头或目的港码头的,公司在货物已经报关出运,取得经海关审验的产品出口报关单和货代公司出具的货运提单,并且符合其他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外销售收入的实现。

  公司境外销售采取的信用政策主要为:基本要求10%-20%预付(美国地区要求15%及以上预付),尾款部分视客户信誉情况:①长期合作客户,在有中信保承保或者客户提供其他担保措施的情况下,尾款考虑账期最长为到货后30天;②新客户,一般要求海外仓库发货前付清,2020年公司境外销售预收账款为16,844.89万元。

  2020年公司境外应收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综上,公司海外销售的营业收入、应收账款的确认及计量是恰当、准确的。

  公司海外销售严格按照收入确认政策执行,已取得真实、有效的单据。

  3、结合成本核算过程说明各地区综合毛利率差异的原因,你公司产品成本归集是否恰当、准确。

  公司海外业务的主要产品为光伏电池及组件,占海外业务收入的72.89%。在此主要分析光伏电池及组件业务的成本核算过程:

  组件制造业务按照每个工厂、每个车间、每个订单、不同产品规格进行归集分摊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及制造费用,直接材料按BOM表领用情况直接计入该产品生产成本;直接人工依据生产人员的实际工资分摊人工成本;制造费用依据人工分摊比例进行分摊。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均按照车间归集,然后按照每个工厂、每个车间、每个订单、不同产品规格进行分配核算。因此,销往国内及海外的同规格产品制造成本基本一致。

  组件相关的税费按照客户及合同进行归集,待组件销售客户达成收入,同时进行制造成本和相关税费的结转。运杂费统一通过销售费用归集,按月结算成本。

  各地区毛利率差异:

  单位:人民币万元

  

  海外业务与国内业务的构成不同,毛利率不具有可比性,2020年海外以电池及组件业务为主,占比72.89%;而国内以线缆及其他业务为主,占比81.50%。就海外占比72.89%的电池及组件业务来对比,电池及组件的同类型产品制造成本境内外业务差异较小,差异主要体现在关税及运费上,根据不同地区,境外业务成本约高20%-40%,平均差异约为25%。然而,由于海外电池及组件产品售价更高,因此海外电池及组件业务毛利率为9.26%,国内电池及组件业务毛利较低,且2020年由于折让事项影响利润4,692万元,国内电池及组件业务的毛利率低至-30.41%。

  综上所述,公司产品成本归集恰当、准确。

  问题七、报告期内,你公司光伏行业毛利率分别为0.57%,同比下降10.54个百分点。请结合行业趋势、客户结构、产品定价模式、成本构成等因素及其变化情况,说明上述业务毛利率大幅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毛利率相比是否存在较大差异及其原因,核实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延后确认成本费用等情形。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一)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2020年毛利率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度光伏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10.54个百分点,主要由于光伏组件业务及扶贫电站毛利较2019年度有所下滑,具体原因如下:

  1、光伏组件业务:

  2020年度公司光伏组件销售毛利下滑主要如下:

  (1)2020年根据新收入准则规定,公司将与合同直接相关的运杂费在营业成本中列示,影响成本9,725.38万元,若扣除此部分运费影响,光伏电池及组件毛利率为6.9%。

  (2)受制于光伏行业政策、2020年新冠疫情及美国关税政策的影响。光伏行业持续推进平价上网,公司光伏组件销售单价从2019年2.09元/w下降至1.88元/w,下降幅度10.05%,由于美国对进口双面太阳能组件的201条款关税豁免被临时废除,并追溯到起始日为2020年10月25日起一律补收20%进口关税。

  (3)2020年下半年受制于上游硅料供应商意外事故及主要原材料产能出现供不应求的影响,硅片、玻璃、EVA等主要原材料相继大幅涨价,成本增加。

  (4)2019年销售的181.1MW组件在2020年发生价格折让,冲回收入4,692万元。

  (5)泰国工厂2020年度进行技改影响了三四个月的生产时间,常熟工厂产量减半,导致组件的成本分摊费用上涨。

  (6)受海外疫情影响,2020年高毛利率的境外组件销售857.37MW,较上年同期的1088.25MW下降21.22%。

  上述因素均导致公司2020年度光伏组件销售毛利率下滑。

  2、光伏扶贫电站业务:

  根据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下发《关于印发〈光伏扶贫电站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8]29号)的指导方针,2020年是国家脱贫计划的收官之年,公司2020年已无新增扶贫电站收入,当年扶贫收入为负数主要是部分扶贫项目进行审计结算调减收入所致,而新增成本主要是为加速回款,项目成本增加,上述因素导致公司2020年度光伏扶贫电站销售毛利率下滑。

  (二)光伏业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同或相似业务毛利率的差异及其原因

  公司光伏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相比情况:

  

  公司电池组件业务毛利率较低,主要原因如下:1、公司组件业务在2020年发生价格折让,冲回收入4,692万元,对毛利率影响较大;2、泰国工厂2020年度进行技改影响了三四个月的生产时间,常熟工厂产量减半,导致组件的成本分摊费用上涨;3、2020年下半年受制于上游硅料供应商意外事故及主要原材料产能出现供不应求的影响,硅片、玻璃、EVA等主要原材料相继大幅涨价,在此过程中,通威股份、晶澳科技、天合光能等大型光伏厂商通过签订长单、提前囤货等方式减缓了成本上涨的影响;4、海外疫情导致2020年境外组件销售857.37MW,较上年同期的1088.25MW下降21.22%。上述因素均导致公司2020年度光伏组件销售毛利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低。

  公司商业光伏电站业务毛利率较低,系公司为加速电站项目回款、减少应收账款资金占用成本而对部分应收账款给予折让,另消缺整改成本的增加,综合导致公司2020年商业光伏电站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公司相比较低。

  电站发电业务毛利率和同行业差异不大,经营正常。

  经核实,公司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延后确认成本费用等情形。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实施的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1、营业收入

  (1)了解公司“销售与收款循环”方面的内部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业务活动流程、订单/合同审批、对账与调节、收款、维护客户档案等,对“销售与收款循环”进行控制测试,测试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取得并查阅公司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结合公司销售模式、相关交易合同条款,核查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特点。

  (3)了解公司的经营环境及在行业中的地位、了解公司的产品构成及其毛利率、以及公司内部管理、销售模式等。

  (4)结合公司经营环境的信息,检查营业收入的确认条件、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重点关注周期性、偶然性的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原则。

  (5)取得主要客户销售合同,核查合同主要条款,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发货,核查报告期对客户的信用政策是否存在异常变化,并分析变化原因;核查报告期价格折让的原因;分析各类产品收入、成本、毛利率变动情况及原因。

  (6)对报告期的销售收入进行测试,核查记账凭证、销售合同、发票、出库单、发货单、货物运输合同、客户收货时签字确认的回执单(或验收证明)、收款单据、银行回款凭证等原始资料,以核查销售收入的真实性,重点核对销售合同主要条款及客户签收货物的具体日期。

  (7)对公司主要客户进行实施函证程序,通过函证与客户的交易金额、应收账款发生额、余额,根据函证结果与公司账务数据进行比对,核查公司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8)取得各月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核对销售收入与开具发票情况,将公司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两者进行比对,核对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应税收入与公司账面收入是否存在差异及差异原因。

  (9)将公司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分析差异原因。

  2、营业成本

  (1)访谈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并核查了报告期内存货会计政策的执行情况,原材料领用、生产成本核算、产成品发出计价是否按照公司管理层制定的会计政策执行,是否保持了一贯性。

  (2)了解公司“生产与仓储循环”方面的内部控制,包括但不限于:主要业务活动流程、材料验收与仓储、计划与安排生产、生产成本的归集与分配,对“生产与仓储循环”进行控制测试,测试相关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3)获取并复核公司报告各期末的存货盘点表,关注公司报告各期末存货存在性,重点关注期末有无已发货但尚未完成所有权移交手续的存货,对期后大额销售进行抽样检查,关注期后大额销售收入的货物签/验收单、销售合同、运输单据等,核查公司有无人为调节销售收入。

  (4)取得了公司报告期内各期的成本计算表、期末存货明细表,并访谈了公司生产部门负责人,现场查看公司产品的生产过程。抽查原材料采购发票,并查阅送货单、采购订单、入库单等原材料进货单据,并追查至记账凭证、存货明细账。

  (5)分析公司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成本项目,取得了公司生产车间人员名单及公司人力资源提供的工资表,将工资表与公司生产成本中直接人工费用支出核对,关注公司生产制造部门及相关生产服务部门的员工工资完整性。

  (6)对公司制造费用项目进行分析,通过查看合同协议、原始记账凭证、发票,进行截止性测试和分析性复核等相关程序,确认公司报告期制造费用中列支的项目,符合会计核算的规定,并已正确地归集。

  (7)针对公司成本结转,分析了报告期内各期成本变动,并细化分析各产品的成本、单位成本变动;获取了公司的存货明细、营业成本明细,抽查部分产品《生产成本计算表》、《制造费用分配表》,并复核相关记账凭证;对报告期内存货进行计价测试,测试其成本结转的正确性。

  (8)对报告期各期的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变动进行分析,对异常变动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分析波动原因。

  3、运输费用

  获取运费台账及相关运输合同,核对账面计提数与运费台账是否一致;分析运输费用和营业收入的配比情况,包括月度变化情况及年度变化情况,分析是否与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相符;实施截止性测试程序,检查是否存在需要调整的大额跨期情况。

  (二)核查结论

  基于已实施的程序,我们认为:公司光伏业务毛利率波动的原因具有合理性,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延后确认成本费用等情形。

  问题八、根据年报,你公司应收票据-商业承兑票据期初余额为0.63亿元,本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0.61亿元。请你公司补充披露金额前五名的商业承兑票据的交易对方、金额、结算时点,相关方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并请结合承兑人的支付能力,说明收回相关款项是否存在重大风险,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合理。请你公司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回复:

  公司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1)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2)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续)

  

  (3)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前五名应收票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前五名商业承兑票据余额占公司期末票据总额的96.38%,计提坏账准备占计提总额的81.86%,其中账龄在一年以内的票据占93.71%。公司应收票据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欠款方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该类客户为我公司长期合作单位,其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较好,无重大回收风险。

  会计师核查意见:

  (一)针对上述事项,我们实施了如下核查程序。

  1、取得被审计单位“应收票据备查簿”,核对其是否与账面记录一致。

  2、监盘并检查库存票据,关注票据的种类、票号、签发人、签发日、到期日、签收日、票面金额、付款人、转让/贴现日期、后手单位名称等信息。

  3、对应收票据进行函证,并对函证结果进行分析。

  4、获取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算表,按公司的应收票据坏账政策,分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5、检查大额应收票据,尤其是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大的客户。取得相应销售合同或协议、销售发票和出库单等原始交易资料并进行核对,以验证交易的真实性。

  6、分析形成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的原因,核查商业承兑票据签发人是否与公司存在关联方关系。

  二、核查结论

  经核查,期末公司应收商业承兑票据均为公司长期合作客户签发的商业承兑汇票,基于真实交易形成,公司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账龄起算点追溯至对应的应收款项账龄起始日,公司收回应收票据相关款项不存在重大风险,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特此回复。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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