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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8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3、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1年6月7日(星期一)下午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7日的交

  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6月7日9:15-15:00。

  4、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长刘鹏先生主持。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五楼中央会议室(地址:中山市西区彩虹大道136号)。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6人,代表股份647,824,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3788%;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2人,代表股份750,714,20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2213%。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出席会议的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顺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105,845,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56%;反对2,705,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92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845,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56%;反对2,705,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926%;弃权2,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8%。

  2、审议通过《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出席会议的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顺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105,847,65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4%;反对2,705,8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4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847,6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5074%;反对2,705,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92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出席会议的股东广东中顺纸业集团有限公司、中顺公司为本议案的关联方,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同意105,671,59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52%;反对2,881,86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65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5,671,5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452%;反对2,881,8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54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731,214,67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4025%;反对5,288,60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045%;弃权14,210,9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893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89,053,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0369%;反对5,288,6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8719%;弃权14,210,92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0912%。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744,788,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2106%;反对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5,9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2,627,5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5410%;反对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5,9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50%。

  该项议案为特别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11,697,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27%;反对33,095,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85%;弃权5,9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536,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574%;反对33,095,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876%;弃权5,9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50%。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11,697,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27%;反对33,095,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85%;弃权5,9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536,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574%;反对33,095,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876%;弃权5,9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50%。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711,697,29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4.8027%;反对33,095,3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4.4085%;弃权5,9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8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69,536,5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0574%;反对33,095,3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4876%;弃权5,921,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550%。

  9、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议案》。

  同意750,707,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1%;反对4,2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6%;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8,546,9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40%;反对4,28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9%;弃权2,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0%。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戴毅、陈晓璇

  3、结论意见: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顺洁柔《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君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91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年1月5日,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18,000万元-36,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021年1月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披露了《回购报告书》及《关于回购股份事项中前十名股东持股信息的公告》。

  2021年1月27日-6月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1,665,7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8892%。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1 年 5 月 2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回购股份价格及金额的议案》,结合近期资本市场及公司股价等情况的积极变化,并基于对公司经营、未来业务发展的信心,为保障公司股份回购事宜及未来相关激励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将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1.515元/ 股(含)调整为不超过45元/股(含),将回购金额区间由18,000万元-36,000万元调整为33,000万元-66,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2021年6月7日,公司实施了股份回购,回购数量3,252,5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479%,最高成交价为34.5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33.33元/股,成交总金额110,952,4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4,918,277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1371%,最高成交价为34.50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23.27元/股,成交总金额411,249,485.59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上市公司定期报告、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2)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自公司实施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公司每五个交易日最大回购股份数量,未超过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1年1月27日)前五个交易日(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6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109,830,000股的25%,即 27,457,500 股。

  3、公司未在以下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证券代码:002511        证券简称:中顺洁柔       公告编号:2021-90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减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21日、2021年6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21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时,有96名激励对象存在解锁前离职失去激励资格、个人考核达标但不足满分,根据得分按比例解锁,未能全额解锁的情形,需回购注销已经授予但未解锁的合计2,021,305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202.1305万元,将由131,194.8555万元减少至130,992.7250万元。投资总额将由131,194.8555万元减少至130,992.7250万元,总股本将由131,194.8555万股减少至130,992.7250万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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