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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实际控制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1-030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6月7日收到控股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函告,近日公司实际控制人刘沧龙先生因涉嫌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被成都市公安局采取刑事拘留措施。

  刘沧龙先生不是公司董监高成员,未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具有独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目前公司干部员工队伍稳定,日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加强公司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持续稳定开展。

  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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